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电力需求侧管理标准研究承担单位的通知

25.03.2015  17:52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推进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计划开展2015年电力需求侧管理标准建设和修订工作。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增强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决定选聘在电力需求侧管理等领域具有工作经验的单位承担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单位范围

  国内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市直有关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接受上述机构或组织以联合体形式申报,暂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请。

  二、标准内容

  本次选聘工作,拟选聘以下2项标准的承担单位:

  (一)双蓄项目节电力效果测评方法。

  (二)电平衡测试技术要求。

  三、申报条件

  (一)承担单位基本条件。

  1.对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等相关领域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实践及理论分析能力,熟悉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动态,能准确的把握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

  2.具有国家、地方或行业相关研究工作的经历或业绩。

  3.至少具有3名高级职称、5名中级职称专职人员,单位在本领域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4.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二)负责人要求。

  1.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

  2.具有承担标准研究涉及领域的工作经验,熟悉北京基础情况。

  3.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必须参加由委托单位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审会,汇报方案研究成果。

  (三)时间进度要求。

  标准课题需于2015年8月底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10月底前完成标准送审稿,12月底前完成标准报批稿。

  (四)格式要求。

  标准应按照地方标准规定格式的要求提交。

  四、申报和评审相关事项

  1.申请单位需填报《研究课题申请书》(详见附件),并于2015年4月3日(周五)17:00之前送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书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叁份(含电子版)。

  2.我委组织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选择,并于2015年4月中旬公布标准承担单位入选名单。

  3.签订研究合同的时间另行通知。

  五、经费

  根据具体情况,委托单位将给予一定的研究经费,支持资金不高于15万元。

  六、联系方式

  材料申报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丁二号天银大厦A座1218室。

  特此通知。

  附件:课题编制申请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25日

  (联系人:电力处 周烨; 联系电话:66415588-0545    传 真:6641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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