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聘请外国专家计划的通知

19.09.2014  19:53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专局《关于报送2015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申报2015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精神,我校2015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现开始申报。现将我校2015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2015年聘请计划立足“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围绕国家重点领域、新兴交叉学科、学校战略性发展方向,着力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和专家团队。同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聘请外专的层次、人数和来校工作计划,提高聘请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的效益。

请各学院、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的申报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外专引智资源,积极申报2015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

二、申报项目

1.国家重点项目

国家重点外专引智专项包括“111计划”、“学校特色项目”、“海外名师项目”等国家外专局、教育部等部委共同设立的引智专项。这类资助周期长、力度较大,对外国专家的资质和来校工作时间有严格的要求。望有关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和海外科研团队建设的需要以及科研项目要求,落实外专人选和来校工作时间,填写“学校特色项目”、“海外名师项目”申报表。

“111计划”的申报另行通知。

2.学校重点项目

学校重点外专引智项目以高层次外国专家为核心,围绕重点学科、重点发展领域、重大人才培养计划等规划引智项目。资助计划以保证我校承担的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和重点学科教学任务为目的。学院、相关单位和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学科负责人等,围绕重点学科、重点发展领域、重大人才培养计划的实际需要,引进国外高水平专家,填写“2015年度学校重点外专引智项目申报表”。

3.常规项目

   “常规项目”主要邀请外国专家和教师来我校进行短期访问、讲学和报告。“常规项目”所提供的经费是用于补贴所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在我校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

根据中地大京发〔2009〕33号文件规定,原则上我校外事经费不资助未按计划申报并批准的来访外籍专家和教师。因此,2015年度有邀请外籍专家和教师来访意愿的我校教职工均应按规定提前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重点项目

1)需要与外籍专家开展长期教育或科研合作的教师优先考虑申报“重点项目”。

2)“重点项目”申报优先考虑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高新技术开发、产学研结合项目、高校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项目的申报。

3)申报“重点项目”的数量不限。为保证我校申报的成功率,往年已获资助的“重点项目”请不要重复申报。

4)国家外国专家局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申报的“重点项目”进行评审,并据此确定予以资助的项目及经费额度。专家评审后未列入教育部“重点项目”的,自动成为国家外国专家局“常规项目”。

2.常规项目

“常规项目”的申报数量不限,申报请填写“聘请外籍教师普通项目申报表”一份。

四、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1.请于2014年8月20日前报送“2015年度聘请外国专家重点项目”、“常规项目”、“海外名师项目”和“特色项目”的申请材料。

2.申报材料和总结报告均需提供纸质和电子两种介质的文档。

纸质文档一式一份,电子文档发至[email protected]。相关申报指南、申请表和总结报告见附件。

 

联系人:赵轶

电话:82321210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一:常规项目申报表

附件二:2015年度学校重点外专引智项目申报表

附件三:特色项目申报表

附件四:海外名师申报表 

 

 

 

 

 

 

                                                                            国际合作处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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