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重大工程的通知

14.06.2016  20:30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284号)的有关要求,我委现组织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重大工程入库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通知中的重点支持方向和相关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条件以及建设项目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项目总投资应具有一定体量(原则上3亿元左右)。对于以土建为主的项目,不纳入支持范围。

  二、申报项目由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2463号)的有关要求进行推荐,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请于申报截止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汇总评审:

  1.区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上报我委的推荐文件;

  2.电子商务重大工程项目汇总表(按照国家通知附件3填写);

  3.电子商务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实施方案内容参照电子商务重大工程项目汇总表中要求的相关内容编制,并进一步细化项目重要意义、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进度、投资构成等)。

  以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项目汇总表、项目实施方案需另附电子版光盘两份。

  三、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优秀项目。

  四、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可与我委高技术处项目主管人员进行沟通,恕不接待项目申报企业的单独汇报。

  五、项目申报材料将不退回给项目单位。

  联系人: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张 涛 66415588-0206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  刘京晶 66410700-35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2016年6月13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2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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