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部署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告知工作

03.02.2015  19:24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益,2014年1月30日,北京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部署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告知工作。

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坚持开展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等工作,全市职业病防治整体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在监督检查中也发现,部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内容模糊不清、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不坚决、负责人“装聋作哑”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各区县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以告知书的形式,逐一送达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承诺。

通知要求,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在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职业病防治责任告知书》的印制及前期准备工作,并做好人员、告知书送达等相关工作安排,6月30日前完成辖区相关企业告知书的送达、签收工作。

职业病防治责任告知工作具有 四个突出特点 一是 启动早、动作快,新年伊始就部署开展,有利于区县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二是 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部分用人单位不知不动不深入的问题,从“一企一书、责任告知”入手,推动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深入落实。 三是 寓管理于服务中,将纷繁复杂的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内容梳理归结为10条,并以《职业病防治责任告知书》的形式简洁明白地告知用人单位,使用人单位一看便知、了然于胸。 四是 月有监测、年有考核,力求效能最大化。要求各区县要在半年时间内完成全年的工作量,每月监测工作进展,半年开展专项抽查,并拟将此工作纳入年终区县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工作,以督促区县高质量完成告知工作。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