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法律保障机制研讨会召开

16.12.2016  16:17

 

      日前,人文学院法学系组织召开了生态文明法律保障机制研讨会。参加本次会议的有法学系教师,来自北京与地方的实务专家与学者,以及法学系研究生。与会人员就林业类型院校法学专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法律保障机制的前沿问题等展开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

 

 

      关于林业类院校法学专业建设问题,与会专家学者提出,人才培养应当有明确的定位,要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方向,根据生源情况、就业目标等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培养计划。法学专业的课程建设应当适应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需要,适当增加生态法学的内容。生态法学研究应当服务社会,加强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之间的联系与沟通。

 

      关于生态文明法律保障机制问题,专家学者主要从法律制度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野生动物致害赔偿、林权登记流转等方面进行讨论。与会专家认为我国已经制定八十多部林业法律法规,林业生态建设的法律保障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而森林法的修改是当下最为重要的立法任务,野生动物致害赔偿相关的制度依据也亟需制定。

 

      与会专家达成共识,希望今后加强林业院校法学院系之间、学界与实务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并拟就本次会议讨论总结的热点问题后续开展专项研讨,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讨论。(A19)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法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