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院编制的7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14.12.2015  08:51
   中国林业网12月14日讯     12月2日,国家林业局计财司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审议规划院编制完成的三江平原湿地、藏西北羌塘高原荒漠、阿尔金草原荒漠化防治、塔里木河荒漠化防治、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科尔沁草原等7个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专家组由来自中国科学院、中国林科院、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单位的专家组成。规划院副院长赵中南率领规划编制组人员参加了会议。
  专家组听取了规划编制组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一致认为:编制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战略大局,对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7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我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区、防风固沙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地区,在系统分析生态保护与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编制了各自的规划,明确了保护与建设布局,提出了主要生态保护与建设任务,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各规划的建设目标明确,内容合理,措施可行,保障有力,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和保护与建设的实际需要。
  与会专家一致同意7个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并建议规划院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至此,由规划院负责组织编制的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规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