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第一个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范

09.03.2016  15:50

近日,市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对《规范》进行了解读。《规范》总结、梳理、提炼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对于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系统地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5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生产安全、火灾、铁路交通死亡事故963起、死亡1031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0起,下降4.0%;死亡人数同比减少65人,下降5.9%,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且一些企业和地区安全生产问题还比较突出,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风险依然存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近年来我市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生产经营单位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保障生产安全的根本和关键。《规范》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文件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紧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从18个方面对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了具体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出了简洁明确具体的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健全规章制度责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宣传教育培训责任,资金投入和物质条件保障责任,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责任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法》规定,应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并在第二章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进行了规定,但其中有些条款还不够细化。制定《规范》主要是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够细致的内容,进一步给予细化,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是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精准指导,明确说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哪些内容,具体应该怎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给予全面系统地指导。二是规范政府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统一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和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为各级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近两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市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等文件,构建了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出台《规范》旨在完善和细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本市安全生产“四化三体系双基”工作上一新台阶。

规范》结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和政府部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实际,立足于夯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创新安全生产促进机制、引入实际工作中政策性创新举措,既不脱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又能够具体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亮点。

第一,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涵和主要内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细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的具体要求以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确立了安全生产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地位和权威。

第三,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成立安生产委员会,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同时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

第四,规范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和方式,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和财务预算,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台账,便于督促检查企业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

第五,从资金投入、工期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调试、验收等环节,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第六,进一步细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学时、内容、考核等具体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七,规范了安全管理协议所包含的基本要素,指导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细化了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方式、公示、报告等方面的要求,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九,对重大危险源、风险防控、危险作业、油气储罐、危险物品、粉尘作业场所、设施设备、承发包管理等方面,明确提出了具体要求,强化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第十,总结实际经验做法和最新政策要求,将五落实五到位、安全预防控制、安全诚信管理、安全总监设置、安全生产事故分析整改等要求纳入进来,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