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组织无公害种植业企业、市级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

13.02.2015  18:53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及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4]37号)精神,为保障本区在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防范和控制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保障市民春节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为节日营造稳定、和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农业科组织我区无公害种植业企业和市级标准化生产基地积极落实农产品安全和生产安全工作。

              要求各种植业生产企业、标准化基地,尽快开展自查整改,积极配合接受检查,全面确保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 一是要 提高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依法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提高本单位在蔬菜生产中的自控能力和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对、主要产品、重点产品的生产以及管理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要 加强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工作配合,认真、规范做好各项生产记录;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等投入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限制,绝对严禁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和非法添加物质;充分发挥农残速测设备的作用。 三是要 加强对企业、基地内部生产生活环境的整治,及时清理堆物堆料,清除废弃物,重点加强对药品库、油料储存地的清理,维护基地优良的生产环境。 四是要 加强对卷棚机、微耕机等事故易发农机具的检查、维护和保养;规范张挂或固定农机安全操作警示标识,对供电开关、线路和油路等进行隐患排查。 五是要 对农机使用者要做好岗前培训,坚持专人操作,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对人员数量上的要求;设施内的闲置机具要及时保养封存,明确专人负责看护。 六是要 积极配合市农业局、市相关站所、区农委、区植保站的监督检查,对监测抽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和上报。 七是要 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准备应急物资,提高应急能力;加强与我委、区农保办、乡镇农服中心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