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诉于正侵害著作权案上榜

13.04.2016  21:39

  今天上午,北京高院向社会通报了2015年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创新性案例”,琼瑶诉于正案、“中国饮料第一罐”虚假宣传案、苹果公司聊天机器人专利权无效行政案、搜狗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等榜上有名。

  2015年,北京市三级法院共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3939件,同比增长24.1%;审结11858件,同比增长8.49%。

  北京高院此次选取的案件,均是知识产权界乃至全社会都普遍关注的重大知识产权案件。其中,琼瑶诉于正案,案件争议焦点是热播影视作品《梅花烙》和《宫锁连城》之间是否存在抄袭,该案判决对文学作品中思想与表达的区分、剧本中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从著作权法的专业角度厘清了热播影视作品中创作与侵权的认定界线,引起强烈社会反响。

  评选典型案例还有一个作用就是要体现加强保护的司法导向。比如在“雅培米粉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中,法院综合分析了涉案侵权的米粉罐在米粉产品总价中所占比例及其对产品销售的贡献率、销售范围、销售量等因素,并考虑被告怠于执行诉前禁令的过错程度,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费用31395元。

  再如,在搜狗诉奇虎阻碍浏览器安装与设置不正当竞争案中,在原告积极履行举证责任后,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以被动用户数量损失来推算实际损失的方法具有一定合理性,综合考虑案情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510万元。J009

  ■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琼瑶诉于正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中国饮料第一罐”虚假宣传纠纷案

  “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案

  “滴滴打车”商标权侵权纠纷案

  “清样”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

  《红色娘子军》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超级MT”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旅游卫视台标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雅培米粉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销售计算机软件加密锁侵犯著作权案

  ■十大知识产权创新案例

  搜狗诉奇虎阻碍浏览器安装设置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极路由”屏蔽视频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积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莫言”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

  “优衣库”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启航”商标先用权纠纷案

  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

  小米公司诉奇虎公司管辖异议案

  “歼十”战机模型著作权纠纷案

  《贾志刚说春秋》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案例点评

  琼瑶诉于正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一审法院认为:《宫锁连城》剧本侵害了原告就《梅花烙》剧本和小说享有的改编权,《宫锁连城》电视剧侵害了原告的摄制权。判令被告承担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500万元。各被告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点评】

  本案是一起受到高度关注的影视作品抄袭案件,其典型意义体现在三方面。第一,明确了文学作品中思想与表达的区分标准。第二,明确实质性相似的判断标准。第三,引入专家辅助人。本案开启了侵害著作权案件中引入专家辅助人的先例,使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契合行业特点和创作规律。

  “中国饮料第一罐”虚假宣传纠纷案

  法院认为:涉案广告语的核心内容是加多宝凉茶连续七年获得中国饮料市场第一罐。由于加多宝集团在2012年之前使用的是王老吉商标。涉案广告语将《统计调查信息证明》中的内容进行人为选择编排后形成的表达为“加多宝凉茶连续七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等。涉案广告语的表达确实存在与事实不符之处,向消费者隐瞒了加多宝集团生产的罐装凉茶在2007年至2011年期间是王老吉红罐凉茶这一事实。

  涉案广告语由于在表达上不真实、不恰当且遗漏了重要的信息,足以导致相关消费者误解,侵犯了二原告的正当利益,损害了公平平等的竞争秩序,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所规制的虚假宣传。

  【点评】

  本案是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系列诉讼案件中第一起生效裁判,法院在判决中对虚假宣传的判断标准、原告提起此类诉讼的主体资格等问题予以了明确,对于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借鉴意义。作为以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为目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不排斥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对其商品或服务加以宣传推广,但是,经营者的宣传行为必须符合公认的商业道德,不得以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攫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张蕾)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