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贫困村优先

08.08.2017  18:03

黑龙江省今年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方案日前出台。方案表明,将坚持贫困村优先原则,即首先保证贫困村建设需求,鼓励贫困村整村推进,力争在28个贫困县中贫困村建设现代农机合作社数量占50%以上。

今年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民合作社为基础。积极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原则上在玉米、大豆、水稻、马铃薯和蔬菜等规范的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上,自愿建设农机合作社,成熟一个,建设一个,规范一个。坚持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进整村规模经营。合作社农机装备资金由省财政补助60%,合作社自筹40%。

新建现代农机合作社将重点配备大型先进拖拉机及与其配套的翻转犁等整地机、植保机、有关作物的播种机(插秧)、收获机和秸秆处理等机械。鼓励水田农机合作社配备水稻侧深施肥插秧机或配置水稻侧深施肥装置;人才队伍将配齐农机、农艺等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机操作手等生产作业人员,鼓励聘任职业经理和专业财务管理人员。

方案表明,各市(地)还可根据种植结构调整实际,开展蔬菜、鲜食玉米和具有秸秆收储功能的农机合作社试点,逐步探索服务区域更广,专业化程度更高,种植特色更鲜明的合作社建设新路径,为区域内的现代农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