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举报工作的通知

29.06.2017  16:21

    京环办〔2017〕99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879号)要求,即日起我局就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接受举报,有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来信来访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提供举报线索时,请提供“挂靠”人员姓名,说明“挂靠”人员实际工作单位,尽量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我局核实。提供举报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举报对象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环评机构登记注册的环评工程师。

  二、接受举报截止日期:2017年7月31日(信件以邮戳为准)。

  三、举报信息提供方式:

  电话:8915038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处   侯可斌)

  89150595(北京市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中心   李楠)

  传真:89150599、8915058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环保局窗口

  (邮编100161),侯可斌或李楠(收)。

  来访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环保局窗口

  希望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对待举报事宜,为我局规范环评市场、加强环评机构管理提供帮助。

  特此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