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第三方治理应尽快推行
北京市环境污染的治理也引入了市场化的手段。12月1日,北京市发改委联合多部门对外解读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针对餐饮、汽车修理等量大面广的小散企业,支持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治理机构采取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或再生利用的模式,处理废弃物。
环境污染状况恶化,治理形势极为严峻。然而如何治理、怎么治理,却面临着路径的选择。在国际上,工业减排普遍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即排污企业以合同的形式,通过付费将产生的污染交由专业化环保公司治理。这样做的好处当然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可以提高治理的效率,由分散向集中转变,避免企业治理的各自为战,可以将有限的环保资金集中起来,让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其次,可以让治理更加专业。因为更具专业能力与素养,从项目的规划到实施过程,都能更加系统化和专业化,在效果上也能更加集约而明显,也符合社会分工细化的要求与趋势;再次,可以建立明晰的责权利关系。有了第三方的参加之后,企业可以把产生的污染交给专业公司来治理,而政府也可以只对专业公司进行集中化监管,有助降低执法成本。同时,实行第三方模式之后,意味着专业公司将接受企业和政府机构的双重监督,在绩效上也要接受专业的审查,在治污效率、运行成本、责任约定方面更清晰,产生的综合效益更加可观。
然而,作为一种新鲜事物,推行第三方治理,也面临着几个重要并待解的难题,比如“如何治理”的方式探索,“谁来治理”的供需矛盾。
作为有别于行政强力治理和企业自我治理而言,第三方治理的实现要达到预期目的并不容易。政府机构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如何起好政策导向与服务引导作用,并由此为第三方治理创造条件和预留空间。企业如何积极参与,其成本又如何核算,第三方治理与自我治理之间,又如何进行成本与效益的比较。第三方公司的供需矛盾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解答。否则只会成为空话。
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化主导治理模式,使得第三方市场的发育并不成熟,专业化的治污企业还非常稀缺,供需之间的矛盾极为尖锐。同时,第三方治理的过程中,责权利如何分摊,成本如何分解,利益如何分配,都需要明确相应的界限,探索一条相互制约的机制。基于此,将其由理论上升到实践,并通过试点成功之后加以推广,不失为培育市场和优化机制的现实路径。
相比于预期中的蓝图,第三方治理作为一项创新制度最终落地,尚需面对企业信用、环保监管等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上海作为全国第三方治理尝试较早的地方,十年磨一剑之后才悄然提速,其难度之大、过程之长可想而知。如今,此项工作在北京才刚刚起步,其他地方的状况如何则不难想象。不可否认,基于外部条件和环境因素,第三方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究竟是等条件成熟了再实施,还是在实施过程中创造条件,需要治理主体对环境的危险性、治理的严峻性有更清晰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