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玛旁雍措为试点 西藏对沼泽湿地进行禁牧补偿

19.12.2016  10:37
  日前,自治区林业厅组织召开《西藏玛旁雍措国际重要湿地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专家评审会,评审专家组由西藏大学、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林业厅、阿里地区林业局、普兰县林业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评审委员会审阅了项目相关材料,认真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后,一致认为《方案》基础资料翔实、依据充分、方法科学、规划内容完整、图表规范、材料齐全,达到了实施方案技术深度要求,同意《方案》通过评审。
   采取湿地保育及限牧等措施 预计建设期限为3年
  2014年财政部会同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湿地保护补助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对因保护珍稀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需要而给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重要湿地及周边范围内的耕地承包经营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适当补偿。
  为促进湿地资源的长效保护,近年来我区通过资金补偿的方式,陆续建立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等机制,保护高原生态,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填补了生态保护领域的空白。玛旁雍措作为国际重要湿地,不仅保护了青藏高原重要的湖泊生态系统及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在构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中具有重要意义。为此,2015年财政部下达了西藏玛旁雍措国际重要湿地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资金。据悉,西藏玛旁雍措国际重要湿地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实施方案项目区以西藏玛旁雍措国际重要湿地范围为核心,并包括湿地周边1km范围内的草地和湿地,总面积达到了113648.20公顷。
  记者从自治区林业厅了解到,西藏玛旁雍措国际重要湿地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建设期限预计为3年,即2016年—2018年。由于玛旁雍措北岸、西岸、南岸和拉昂措东岸、西岸、南岸的草场、沼泽湿地,是西藏玛旁雍措国际重要湿地内水鸟、陆生野生动物重要的觅食、栖息活动场所,但部分区域受放牧等人为活动的影响,植被破坏较为严重,为防止草场、沼泽退化,将采取禁牧措施,设立标示牌,加强管护人员的巡护,对草场、沼泽湿地进行禁牧补偿。
  除此之外,为防止人为、牲畜干扰,还将在采取沼泽湿地恢复、草原植被恢复、人工种草及灌木植被恢复措施的区域内安装网围栏、设立禁止性标示牌。
   聘用专职管护人员 使被动保护变为主动保护
  “在玛旁雍措国际重要湿地内开展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对保护区域生态系统、改善民生、提高生态保护影响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治区林业厅保护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通过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对西藏玛旁雍措国际重要湿地及其周边1km范围内的草场、沼泽湿地进行禁牧补偿;采取禁牧、沼泽湿地恢复、人工种草、营造灌木林等措施,保护草原与湿地环境、修复局部退化的草地、灌木、湿地生态系统,治理沙化系统的承载能力;为保护管理站、点配备专职管护人员,添置相关设备,提高项目区的监测能力。”自治区林业厅相关负责人说,“通过积极采取多种宣教方式,提升西藏玛旁雍措国际重要湿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提高周边群众的湿地保护意识,使其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积极对周边农牧民开展藏式餐饮、牧民招待所、民族工艺品等替代产业培训,拓宽经济来源,提升周边群众的生活水平;通过添置救护设备,加强项目区野生动物保护力度,而这样做,正是本着谁保护谁受益、谁受损补偿谁的原则。”
  记者了解到,为了方便对项目区进行管理巡护,该项目区内目前已建成3个保护管理站,将聘用当地农牧民作为管护人员,这也是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的一种方式。届时,管护人员可对项目区进行管理、巡护,在进出玛旁雍措国际重要湿地的各个交通要道驻守、设卡检查,禁止外来车辆、人员进入国际重要湿地的缓冲区和核心区,及时制止破坏湿地、草原生境的行为,防止偷、盗猎,对伤病野生动物进行救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