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王利明:依法治国需要科学“路线图”

22.10.2014  11:39

新华网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 何悦)依法治国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就如何科学构建我国依法治国蓝图,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利明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

记者:当前为何对我国依法治国事业作出新部署?

王利明: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基于对我国法治建设已有成就和存在问题的总结和评估而作出的新部署。法治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正视现实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通过不断完善法治来妥善解决这些问题,这是法治建设中所必须经历的历程。

记者:怎么看待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

王利明:中共中央提前两个多月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确定为“依法治国”,凸显了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这一问题的重视。四中全会将就如何全面 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制定“路线图”。这份“路线图”将对法治这一宏伟目标的最终实现作出具体规划和全面部署。这次会议的议题,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四中全会必将为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事业开启新的篇章。

记者:您认为依法治国“路线图”是什么?

王利明: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宪法确立了国家治理的基本结构和基本机制,依宪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

同时,落实党的依法执政方略,全面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就要求党必须实现执政方式的转变,要明确党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不能拥有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领导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 盾,维护稳定。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求国家治理的法治化,依法治理要求依照宪法和法律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配置,并通过制度设计实现各个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与制约,各个国家机关都必须依据宪法所赋予的职权来行使权力,并依据宪法的规定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另外,加快司法改革,保障司法公正,建设法治社会。习近平同志指出,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正,这为司法改革确立了最高目标。只有深化司法改革,切实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才能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一方面,营造“全民信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引导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养成遵纪守法和用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良好习惯,真正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另一方面,通过法治确保社会自治,通过法律对公权力的约束,保障社会自我调节的功能空间,确保社会自治得以有效进行。

原文链接:

[新华网]王利明:依法治国需要科学“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