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2015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质监办发〔2015〕16号

30.03.2015  18:45

各区县局、分局,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

  现将《北京市2015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北京市2015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

北京市2015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 2015年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与节能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深化改革的历史机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转变监管方式,完善监管制度,理顺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围绕打好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和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 “三大战役”,化解涉及民生的突出矛盾,守好安全底线,加强思想宣传工作,加大问责力度。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事件,万台设备死亡人数控制在0.35以下,在电梯故障率控制和锅炉节能减排方面做出更大贡献,更好地体现质监工作服务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围绕上述要求,着重把握以下要点:

  一、尽职履责,打好三大重点领域攻坚战

  (一)打好“电梯大会战”,做好“为民办实事”,解决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

  按照“使用单位负主责,质监部门守底线,行业部门抓提高,属地政府有救济,社会资源为补充”的电梯安全监管总体制度设计思路,形成电梯安全“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

  1.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以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为契机,强化电梯使用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使用(物业)单位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

  2.建立电梯风险防范机制。开展老旧住宅电梯等高风险电梯评估,安全隐患通报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坚守质监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底线。

  3.畅通专项维修资金渠道。协调住建部门畅通住宅电梯维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渠道,开展电梯安全鉴定,把安全评估和定期检修制度与维修资金使用政策衔接,及时维修、更换电梯零部件,提高电梯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力争2015年度电梯维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总额,较2014年增加50%以上,达到3亿元。

  4.建立住宅电梯隐患治理政府救济制度。落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促进区县政府建立产权不清、资金不足的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治理政府救济制度,落实属地政府住宅电梯安全职责。

  5.建立电梯应急救援综合协调指挥平台。整合社会各方资源,研究保险公司参与平台建设和运行,完善电梯社会应急救援体系,满足群众对于电梯安全、稳定运行的迫切需求。

  6.研究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研究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建立电梯安全风险市场救济制度。发挥保险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功能和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有效化解民事责任纠纷,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二)开展“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服务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7.开展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按照“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要求,全面开展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梳理本辖区在用燃煤工业锅炉数据,明确2017年底前确需保留的10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信息。三年内完成10吨/时及以上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测试。建立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数据库,实现锅炉能效动态管理。对于能效严重超标的燃煤锅炉,向环保、发改委等部门进行通报,作为其淘汰、改造燃煤锅炉名单的参考依据。

  8.做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改造工作进度。提早介入,开辟绿色通道,做好监察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新安装锅炉的安全与能效指标符合要求。督促使用单位落实锅炉安全与节能主体责任,对“煤改气”锅炉能效进行评价,确保更新后燃气锅炉能效指标和燃烧器性能符合节能技术规范要求。

  9.督促LNG撬装加注装置地方标准有效落实。督促企业落实本市LNG撬装加注装置地方标准安全和经济指标要求,对标准实施后产生的安全、经济和环保效果进行评价,体现地方标准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贡献作用。

  (三)打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

  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从薄弱环节入手,加强地下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管道、城镇燃气管道(以下简称压力管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三年内完成在用油气输送压力管道、危险化学品管道、城镇燃气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工作目标。

  10.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落实检验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中石油等10家长输管道权属企业、市燃气集团等5家城市燃气管道权属企业、中石化燕化分公司等3家危险化学品管道权属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通过企业承诺,明确定期检验计划。由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联合市政市容、安监、公安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督促落实。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使用20年以上(含20年)管道定期检验工作,压力管道整体定期检验率不低于40%;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管道定期检验工作,压力管道整体定期检验率不低于90%,油气输送管道年度检查率达100%;2017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工作。

  11.加强压力管道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压力管道制造和安装的安全监管。督促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履行开工告知和监督检验义务。对发现未经监督检验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2.做好压力管道检验工作。合理调配检验资源,督促检验机构及时开展检验工作,依法出具检验报告,确保检验质量。

  二、探索进取,改革创新,推进监管职能转变

  (一)深化行政许可改革。

  贯彻国务院行政许可改革“减少、合并、下放”的总体要求,落实市行改办确定的行政许可改革调整事项,结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目录及实施主体(讨论稿)》的意见,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进行必要的调整。

  13.建立行政许可改革相应配套工作制度。针对总局及市行改办行政许可调整后,我局负责的行政许可工作量将大幅增加,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许可下放区县质监局实施,给现有机制带来重大影响的情况。加快制修订相关制度,调整配套机制,确保许可工作有保障、无盲区。

  14.做好行政许可改革相应工作衔接。对调整内容进行梳理,制修订相关工作标准。积极协调信息中心,调整信息流转系统。及时调整网站公示信息,开通网上申报和网上咨询业务,公开办理状态和办理结果。

  15.强化鉴定评审工作监管,改进评审工作组织方式。进一步明确现场评审工作细则,统一流程、标准和尺度。探索建立专职评审员队伍,落实专家随机抽取制度,建立评审人员退出机制,规范鉴定评审行为。

  16.强化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补充和调整现场检查、行政执法、许可后续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许可项目合并后的相应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力保改革调整期间,制度“红线”不弱化,安全“底线”不突破。

  (二)深化检验机构改革。

  17.推动检验机构改革工作。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参照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顶层设计方案》中明确的改革思路,按照市局确定改革总基调、总体思路和改革路径,推动检验技术机构改组改制工作。

  18.落实企业自检主体责任。在企业依法开展自行检测、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自我声明、使用单位安全自我承诺制度,支持行业协会继续开展企业自检人员的培训。

  19.强化检验质量抽查工作。强化对检验机构的检验质量实施监督抽查,在2014年开展的检验机构电梯检验质量抽查工作基础上,继续强化做好2015年检验质量抽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抽查的制度规范,督促检验机构逐步统一检验标准,提升业务质量。

  (三)运用物联网技术,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新模式。

  20.推进电梯物联网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建设。以科技部科技惠民项目为支撑,推进轨道交通、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电梯物联网技术应用,构建电梯物联网信息平台,形成各相关责任主体共同参与的电梯综合管理模式。

  21.强化气瓶安全监管,推进气瓶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大气瓶充装的监管力度,督促充装单位制定气瓶检验计划,检验单位定期上报气瓶送检情况,对于没有按期完成检验计划的气瓶充装单位要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建立事故气瓶倒查制度,发生液化石油气燃气事故,要对相关气瓶的充装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市政府危化品集中交易体系建设为契机,推进气瓶信息化工作,形成多部门气瓶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基础

  (一)坚守“两条底线”,健全制度“红线”,强化问责,做好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

  22.坚守“安全底线”,严格行政问责。明确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安全底线”设定在“控制事故指标,严防重特大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事件”。清晰“制度红线”,围绕重大活动保障制度、《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以及鉴定评审等工作制度的进一步健全,明确要求,细化责任。出现突破“安全底线”,严格对照“制度红线”,倒查行政行为。发现监察、检验、评审等环节工作缺位,严肃追究行政责任。

  23.强化党风廉政,抓好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上级下达的具体要求,守好“廉政底线”。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一并部署,一并检查,统筹安排,全面推进;二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在特设系统营造出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环境和氛围;三是加强廉政风险识别和防范,重点整治鉴定评审和检验检测环节,发现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二)固化保障工作机制,做好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

  24.进一步完善保障工作制度,固化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机制。总结党十八大、APEC会议等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保障工作成功经验,完善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服务保障工作程序、标准措施,细化重大活动建设阶段服务工作要求,细化保障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工作内容,把握关键节点、明确任务、落实职责,使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更加科学、实施更加有效。在实践中,持续完善服务保障工作制度。

  25.做好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活动等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工作。在已经总结形成的一整套相对完整、行之有效的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推广并扎实按照APEC会议保障工作采用的“八个到位”做法,即快动先行,对接履职到位;明确要求,责任落实到位;周密部署,点面结合到位;明确要求,技术把关到位;高效规范,精心服务到位;演练磨合,值守应急到位;协调推进,多方配合到位;紧跟进度,宣传发动到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点做好反法西斯胜利70周年阅兵活动建设期、训练期、检阅期间各项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全国“两会”、京交会等重要会议,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和轨道交通建设等重大工程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工作。

  (三)利用好安全宣传手段,提高安全工作公众参与度。

  26.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互动,增加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透明度,动员全社会参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大力培育和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以“3.15”、“质量月”、“安全月”等安全宣传主题活动为契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召开民生工程、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提升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

  27.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及时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坚持和完善安全监察人员、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和知识更新培训制度,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结合《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的贯彻实施,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监管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