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分局西红门所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内容广告专项行动

15.02.2017  04:04

由于部分经营者在广告中宣传中利用“特供”、“专供”国家机关名义推销商品,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欺骗误导消费者。为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遏制不良风气,在前期开展整治的基础上,春节后,西红门工商所在辖区内持续开展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内容广告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重点检查,强化执法效果

此次整治,以酒类、食用油、乳制品、饮料、茶等日用消费品作为重点商品,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检查,重点排查是否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类似内容的广告;是否利用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的广告;是否假借“特供”、“专供”或“内部特供、专用”等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对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并对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从严查处。

二是积极开展宣传指导,强化自律意识

召集辖区内15家广告公司以及荟聚购物中心、鸿坤广场、五色土市场等大中型商超、市场开会,传达通知精神,督促广告经营者落实好广告审查责任,做好广告发布前审查工作,强化自律意识,自觉树立广告导向作用;要求商超、市场管理者要加强管理,对发现的“特供”、“专供”产品要及时处理,同时要规范广告宣传内容,提高守法经营意识,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三是开展监测检查,及时发现违法线索

安排专人在开展辖区企业网站监测的同时,重点查看企业网站中是否存有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类似内容,同时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违法线索。

截止目前,西红门工商所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30家,其中,大中型商超10家、市场4个、其他经营门店116家。检查中,对广告经营单位、商超开具《行政提示书》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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