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京建发[2015]380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度北京市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度评审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8年4月至6月;
(二)企业报名:2018年7月31日前;
(三)现场评审:2018年9月至10月;
(四)公示:2018年11月。
二、考评标准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京建发[2015]380号)执行,涉及的法规、规范、标准有调整的,按照新的规定考评;
三、创建标准化二级的综合楼宇项目持申报材料向属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由属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向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递交;
属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填写同意申报的意见,并于2018年7月31日前将项目的申报材料报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四、已达标项目应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组织单位继续对已达标项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
五、为鼓励企业参与达标创建工作,物业企业可以申请参加培训并接受现场试评;
六、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全过程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七、相关文件及《评审申报表》请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www.bjjs.gov.cn→首页→下载中心)下载;
八、物业服务企业对评审申报或现场评审有异议的,可向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书面反映。联系方式: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59958552,邮箱: [email protected] 。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