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05.04.2016  11:17
 

       

关于2016年度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 

     
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京建发[2015]380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度北京市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评审工作共组织两批,首批评审自2016年4月至2016年6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企业报名:2016年4月4日至4月15日

(二)培训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4月30日

(三)现场评审:2016年5月4日至5月30日

(四)公示:2016年6月

二、考评标准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京建发[2015]380号)执行;

三、未创建标准化三级的综合楼宇项目持申报材料向属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已创建标准化三级的综合楼宇项目向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申报;

属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填写同意申报的意见,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项目的申报材料报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四、评审组织单位委托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开展评审前专项培训工作,企业免费参加,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五、相关文件及《评审申报表》请登录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服务大厅→下载中心)下载;

六、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过程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七、物业服务企业对评审申报或现场评审有异议的,可向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书面反映;

八、联系方式:

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59958530 

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63397002

邮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2016年3月29日




附件: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