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物业管理区域“两节、两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16.12.2016  20:06

 

关于全市物业管理区域“两节、两会”期间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物业管理工作,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的要求,排查和消除物业管理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区域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采取以区为主、市级抽查的形式,各区房屋行政部门要会同消防、安监、质检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要对辖区内全部物业管理项目进行检查,确保不留死角,要重点检查2016年度涉及投诉、来信来访较多的项目。市住建委抽查部分物业管理项目。

  二、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自2016年12月5日至2017年2月底。

  三、检查重点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物业管理区域常见安全隐患、物业企业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及业主集中投诉反映问题,重点检查内容包括:

  (一)地下室使用。检查内容包括:(1)是否出租住人;(2)是否改变使用用途用于违规经营、生产;(3)是否使用易燃易爆火源性器具;(4)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二)通信基站建设。检查内容包括:(1)物业管理单位是否擅自引入违规通信基站;(2)是否存在因基站建设导致业主投诉;(3)是否存在物业管理单位利用基站建设收取不合理费用。

  (三)电梯与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电梯是否在年检有效期内;(2)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是否有效;(3)消防栓配件是否齐全有效;(4)消防通道及疏散通道是否堵塞;(5)消防泵、消防管道、水表压力是否满足运行条件。

  (四)治安防控。检查内容包括:(1)中控室人员值班情况;(2)安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3)主要出入口是否有专人值守;(4)重要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值带班情况;(5)外来人员管理是否符合治安防控要求。

  (五)其他事项。检查内容包括:(1)外墙保温材料是否存在脱落、开裂、裸露等问题;(2)外立面是否存在墙皮(墙砖)脱落危险;(3)户外广告牌、空调主机、户外护栏(杆)、户外照明设备等是否紧固;(4)有限空间是否设立警示警告标识;(5)景观小品等人员活动区域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示;(6)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擅自改变规划停车位用途,是否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占用公共道路或绿地用于机动车停放。

  其中,地下室使用和通信基站建设应纳入日常检查范围,形成长效机制。

  四、检查要求

  (一)各区房屋行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把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督促物业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二)各区房屋行政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项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企业自查整改到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隐患自查自改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制度执行不到位、隐患消除不及时的企业进行严格处罚,并通报相关部门。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及时移送,并配合做好点差处理工作。

  (三)请各区房屋行政部门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本次检查情况书面上报至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项目明细、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