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持续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力度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正式公示

26.09.2018  19:17

  为持续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实时公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近期,市住建委会同市经信委印发《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8〕407号)文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并通过官方网站和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布。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基本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获得经营许可及管理规模的信息;良好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获得政府部门奖励、表彰或达标等守信行为记录;不良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合同约定等失信行为记录。其中,基本信息可根据“企业名称”关键字信息进行模糊查询,也可按“项目数”或“总面积”进行排序查看。

  《通知》明确指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作为行政机关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策扶持和表彰奖励等活动的重要依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由市、区房屋行政部门管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有异议的,可书面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异议申请。

  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下半年以来,市住建委陆续出台相关通知文件,逐渐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市区两级提高对物业项目的检查力度,目的是针对业主反映的物业管理类突出问题,督促企业有序开展物业管理活动,及时解决业主的诉求,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物业管理秩序井然。本次《通知》的发布,是在原有监管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物业企业管理经营情况的公示,引导社会各界监督物业企业的管理活动,特别是将向行政机关提供虚假资料、在管项目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标准或合同约定、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记入不良信息,进一步提高物业企业违法成本,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履行责任,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做好各项物业服务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是我市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力度的具体举措,对于提高物业管理行业诚信经营意识,提升我市物业管理行业服务水平,促进行业自律将起到积极作用。

  市住建委提醒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维护企业基本信息,保证相关信息的真实有效。提示公众可随时登陆北京市住建委官网首页,进入“房屋管理”栏目的“物业管理”板块,通过左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看物业企业的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