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刚去世 儿子告娘要分遗产

31.08.2015  17:55

  京报网讯(记者林靖)老伴刚过世,年已八旬的田欣荣(化名)就被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分割继承父亲留下的、母亲正住着的房子。房子究竟该不该马上分割?如果分割后,老太太该住哪儿?这一棘手的遗产继承案颇受关注。今天记者了解到,经海淀法院调解,最终田老太和儿女达成了调解协议。

  田老太的丈夫去世后,她的女儿搬到田老太的住处,照顾母亲的生活起居。因此,在法庭上,田老太的儿子提出:“平时母女俩比较亲近,现在田老太又把银行存折交由女儿打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把钱和房子给女儿了。”他请求法院先分割其父亲的房产和存款。

  田老太坚决不同意分割。据田老太讲,她与丈夫在解放前结婚,双方家庭条件都不好,尤其是有了孩子后,家庭条件更加举步维艰。后来丈夫患病,她既要辛苦地工作养家,又要照顾年幼的孩子和生病的丈夫。现在儿女终于都成家立业了,不料丈夫却去世了。“我一辈子本本分分,没有上过法院,没想到老了,却被自己的孩子给告了!

  经法院主持,田老太母子终于达成调解意见,约定由田老太的儿女轮流伺候她,田老太在世时,儿女均不对遗产进行分割,待田老太去世后,她的儿子和女儿再各继承一半的遗产份额。

  法官释法

  虽然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权男女平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都可继承遗产,然而现实往往很残酷。大部分夫妻并非同时去世,在一方先去世的情况下,继承随即就发生了。于法来讲,配偶、子女要求继承财产无可厚非,但是于情来讲,往往会牵涉道德人伦的问题,更会触及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和为贵”的传统底线。在法律与情理的碰撞中,一方是伤心欲绝失去配偶的老人,一方则是迫不及待要求分割遗产的子女,双方为了争夺遗产对簿公堂,不禁让人唏嘘。

  法官建议,为人子女和父母,无论何时,尤其在利益的诱惑面前,都应珍惜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之间的亲情,发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和谐处理家庭内部事务,避免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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