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亡后房产怎么售卖? 售卖处理三步走

20.01.2016  10:59

  网友提问:父母相继去世了,二老留下的房产想出售,如何办理?

  石景山区法院法官助理王洁如:

  您好,父母双亡后房产的售卖处理一般应分三步走:一是继承,二是将房产过户至继承人名下,三是卖房。

   如何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照继承法法定继承。现行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只能按法定顺序继承,也就是说,您、您的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有继承权。

  如果所有继承人无争议,则可通过公证确认继承,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须提供父母的死亡证明、房产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申办遗嘱继承还需提供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在办理继承时,公证员会根据被继承人的具体情况,要求补充亲属关系证明、婚姻证明等材料,以确保不遗漏同一顺序的每个法定继承人。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继承人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要出具死亡证明。特别是若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已不在世,亦需要提供他们的死亡证明。

  如果继承人对遗嘱有争议或不服法定继承确认的权益,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裁决。在诉讼过程中,上述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亦不可或缺。

   如何过户?

  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5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您应当带着公证书或法院的裁判文书、登记申请书、房产证、父母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房屋测绘等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工作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需要提醒的是,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之后,各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能有所变更,需要提前咨询清楚。

   如何卖房?

  如果继承人只有您一人,则您自己可全权处理,通过中介或者自己找买主;若还有其他继承人,则需征得所有继承人同意,选择合适的方式寻找买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网签、过户,获得的房屋价款按照公证或者法院裁判的结果进行分配。

      (原标题:父母双亡后房产怎么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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