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2015检察热点|严惩资金管理发放环节渎职行为
严惩资金管理发放环节渎职行为
检察机关前十个月查办惠农扶贫领域渎职犯罪一千八百人
作为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村干部,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北坡村党支部负责人黄爱国不但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而且涉嫌滥用职权,提供虚假材料帮助他人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被万宁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近年来,一些地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的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严重不作为、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导致国家惠农扶贫政策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农民身上,许多项目资金被大打折扣、层层盘剥。
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惠农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管情况,严肃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背后的渎职犯罪。据统计,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惠农扶贫领域渎职犯罪1800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部署开展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中,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小专项”工作,查办渎职犯罪重特大案件力度比较大。
山东省检察机关在开展查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领域渎职犯罪“小专项”工作中,今年前11个月共查办渎职犯罪138人,占同期立案数的15.1%,其中重特大案件98人,占71%。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紧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开展的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和扶贫攻坚工程,1月至10月,查办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件7人,重特大案件2件。
在办案中,检察机关坚持“立渎查贪、以贪促渎”的策略,通过查办渎职犯罪深挖贪污贿赂犯罪,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同时,逆向查办专项资金申报审批、资金发放等环节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以案带案、挖窝带串,取得“双打”“双赢”的办案效果。在山东省检察机关所查办的惠农扶贫领域渎职犯罪案件中,同时涉及贪污贿赂犯罪的占56.7%。
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立查该县马陵山景区管委会原副主任高振飞(副处级)滥用职权造成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损失200余万元案件的同时,彻查深挖其贪污受贿390余万元的重大犯罪事实。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检察机关努力追回涉案资金,确保各项扶贫款落到实处。海南省检察院在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中,仅今年第一季度就督促有关单位追回被套取、骗取或不当发放的涉农资金112笔1411万余元。贵州省黔东南州检察院今年在开展清查家电下乡资金补贴的“地网行动”中,追回被骗补贴资金1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