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烟摊不拒学生 校园烟草行为令人堪忧

03.06.2015  17:14

  6月2日,在潘家园旧货市场,反复播放禁烟广播,提醒商户顾客遵守控烟管理规定。工艺品大棚、家具区、旧书摊区、收藏品大厅、东西地摊区等,均为控烟区域。

  随着最严控烟令的正式实施,本市校园控烟环境如何也备受关注。昨日,市疾控中心和北京市控烟协会联合发布了北京市中小学校无烟环境调查结果:近三成职高教师在校吸烟,超三分之一的中小学校百米范围内有烟草销售点,八成销售点不拒学生烟民……校园烟草行为令人堪忧。

   控烟环境调查

  女学生吸烟不容忽视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施行前,市疾控中心于今年4月至5月组织实施了中小学校控烟环境调查,覆盖了1736所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最终收集了有效问卷1654份。

  调查结果显示,在学校控烟政策方面,近九成中小学在本校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全面禁烟”,8.8%的中小学规定了指定吸烟区;16所学校规定“可在室外吸烟”,另有12所学校无专门规定。

  对于最受关注的学生吸烟现象,8.3%的学校校医或保健教师最近一年曾见过本校学生吸烟,2.9%的学校校医或保健教师最近一年曾见过本校女生吸烟。

  另外,郊区县中学生的吸烟现象比城六区更普遍,职高学生的吸烟现象比普通中小学生严重。而且女生吸烟现象也不容忽视,已有证据表明,近年来女性吸烟率有逐年升高的迹象。疾控中心建议,学校应特别关注女生的控烟教育。

  教职工吸烟影响太差

  在调查学校教职员工吸烟现象时,16.3%的学校存在教职员工在校园内吸烟行为,其中中学、小学和职高的这一比例分别为18%、14.4%和29.3%。城区学校的情况也明显好于郊区校。

  中小学校教职员工总的吸烟率为9.4%,其中男性教职员工吸烟率为33.7%。由于学校教职员工这一职业群体的特殊性,其吸烟行为非常容易对青少年造成不利影响。

  学校周边仍有售烟点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烟草制品销售者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而此次调查显示,588所中小学校周边100米内有烟草售卖点,共计1168处。

  调查人员共对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的874处售烟点进行了观察,其中七成售烟点为杂货店或者便利店,一成售烟点为烟酒商店,另外还有商场和烟草专卖店等。

  而在这些售烟点中,近八成的售烟点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标识,超过七成的售烟点未在醒目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的标识。

  在调查观察期间,135处售烟点有未成年人前来购买烟草,其中108处售烟点在观察期间有未成年人成功购买到烟草,80%的售烟点未拒绝未成年人购买烟草。

  无烟学校标准

  控烟将成为评优条件

  6月2日,市疾控中心也同时发布了《北京市无烟学校参考标准(试行)》。这一标准今后将适用于所有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专门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市疾控中心要求,今后,学校法人代表或校长要作为校园控烟第一负责人,所有校领导都不能吸烟。同时,要设立校级举报投诉电话以及兼职的控烟宣传员、监督员等。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范围内任何区域吸烟。

  此外,还要将履行控烟职责的情况作为全体师生员工评优评先进的参考评价指标之一。

  校园内(包括所有建筑物内,操场等室外区域)无人吸烟,校园内无烟蒂、无吸烟者。校园内所有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行政楼、办公室、图书馆、食堂、楼道、卫生间等都要有醒目的禁烟标识与举报投诉电话。

  校园内禁止出售烟草制品,不设置吸烟点,不摆放烟具。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学校还要掌握大门周边100米内的烟草销售情况,并有采取措施的记录,学生每学期至少接受1学时控烟教育。

  教师不当学生面吸烟

  对于大学控烟,除了上述规定外,市疾控中心还强调了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不接受学生敬烟,不向学生递烟。同时,教师应主动劝阻学生吸烟。学校也应有鼓励或帮助教职员工戒烟的办法。

  大学校园内除指定的室外吸烟区外,其他区域要全面禁烟。吸烟区设置在室外、通风、偏僻的区域,远离行人必经主要通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有明显的指示标志。非吸烟区不摆放烟灰缸及其他烟具。

  市疾控中心将根据上述这些要求来评分,以此判定能否达到无烟学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