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子大王”何阳 如今生活靠人养?
“点子大王”何阳的名号,年轻人未必知晓,但“80前”大概都有印象。这位改革开放初期的传奇人物,先是靠卖个点子就能赚几十万,名声鹊起后又陷入诈骗漩涡,最终被投入监狱。如今,出狱后的何阳重操旧业,却被节目主持人指称不但出的点子太过时,而且生活困顿,靠别人养着。
年已58岁的何阳把东南卫视所属的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该期节目制作方北京紫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及节目主持人樊登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60万、精神损失20万元。在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方赔偿何阳经济损失5万元、精神损失1万元后,被告方上诉到市三中院。今天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点子大王曾红遍全国
何阳出生于1956年,大学时学的是化学高分子专业,毕业后曾分配到北京一家化工厂。1988年,何阳辞职创业,开始搞咨询策划。当时他创办了只有一个员工的北京和洋新技术研究所,这个研究所的主要业务,就是卖点子。
上世纪90年代,何阳为国内多家企业的各类产品做过咨询策划,据说曾帮助多家企业起死回生,被誉为“点子大王”,曾经将一个点子卖到数十万元。
1992年9月,《人民日报》头版刊发了《何阳卖点子,赚了四十万——好点子也是紧俏商品》一文,旋即在全国引起轰动,从而使其成为第一个走遍全国的报告人。在多家媒体蜂拥采访之后,何阳的报告会一票难求,门票价格甚至比“四大天王”还高。而后来报警把何阳投进监狱的宁夏企业主夏某,第一次见何阳,就是拿1000元才买来10分钟的面谈机会。
而对于“点子大王”的光环,入狱后的何阳声称,他更希望大家叫他策划大师。何阳表示,原来中国脑体倒挂,造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拿手术刀的不如拿剃头刀的,教授要去卖馅饼,知识根本体现不了它的价值,是他第一个站出来,证明知识可以致富。可以说,从他之后,中国产生了咨询策划产业。
诈骗71万被判12年
然而,何阳四处奔走,为企业出点子的生涯,在1999年戛然而止。
1999年12月7日,被全国媒体炒作得沸沸扬扬的“点子大王”何阳,因涉嫌诈骗、偷税被银川警方拘捕。2001年3月28日,银川市城区法院对何阳诈骗作出一审判决:何阳因诈骗71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何阳明知北京和洋咨询公司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违法为夏某担保,并虚构能帮助夏某公司在中央电视台作广告的事实,骗取夏某公司巨额现金71万元,用于购买汽车、住房达到个人享乐目的,其行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采取了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2001年11月12日,何阳在平罗监区经过预监教育后,转到惠农监区继续服刑。何阳没有从事体力劳动,而是发挥自身特长,在监狱学校里当服刑人员教师,主要给其他服刑人员教小学和初中文化课。除此之外,他还在狱警的监控下,负责监区日常内部宣传板报。
2009年6月17日,何阳出狱回到北京。现系北京点何企业咨询工作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何阳今天没有出庭
今天上午,何阳并未出庭。他的代理人介绍说,2012年,东南卫视频道播出“步步为赢”节目,主持人樊登发表了关于“点子大王”出狱后月收入2000元、依靠别人养着、为某公司提出将手机来电铃声变成歌曲等脱离时代背景的点子等言论。
“虽然主持人没有提何阳的名字,但是,被称为‘点子大王’而且坐过牢的,不是何阳又是谁呢?”何阳的代理人表示,该节目中贬损何阳的言论毫无依据,纯属捏造。而且在当今社会,任何人都不会为企业出什么把歌曲当手机彩铃之类的点子,出这样的点子,不是傻子是什么?何阳的代理人认为,该节目之所以贬损何阳,就是为了哗众取宠,提高收视率。该代理人认为,对何阳来说,职业名声非常重要,而节目的播出,致何阳已经启动的策划项目流产,直接经济损失达60万元。
何阳一纸诉状将东南卫视所属的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该期节目制作方北京紫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及节目主持人樊登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失60万元、精神损失20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方赔偿何阳经济损失5万元、精神损失1万元,被告方不服上诉到市三中院。
“主持人和嘉宾的对话中评价他人近况不佳、收入低的言论,不应当属于贬低他人人格范畴。”今天上午,被告方的代理人发表意见称,在涉及公众人物的名誉权案件中,应当注意公众人物的名誉权是相对受限的。何阳作为公众人物,应当对或有的轻微损害有所容忍。
而何阳的代理人则认为,如今的何阳早已不是什么公众人物,很多年轻人都不知道何阳之名。此外,如实评价何阳坐牢可以,但不能捏造何阳靠朋友公司养着、瞎出点子之类不存在的事实。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本报记者 杨昌平 J161
京报网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京报网网:XXX(署名)”,除与京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5202099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京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