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区京银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27.09.2016  02: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庆区京银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已经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过程中,截止至报名终止时间,本项目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京银路(G110国道)起点为北京市德胜门,终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本次对京银路(G110国道)延庆段K51+920~K60+200区间内共13处危岩带进行地质灾害治理。主要工作内容为SNS主动防护网、SNS被动防护网、削坡、嵌补、清理危岩体等。

  招标范围:地质灾害防治及其附属工程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监理标划分为1个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计划施工工期:2个月。计划监理服务期为2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3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人员)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0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单独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2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时间:2016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踏勘集中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

  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2016年10月9日上午11时0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五楼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50号

  邮政编码:102100

  联系人:窦延光

  电 话:(010)69103602-8106

  传 真:(010)6914358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 编:100176

  联系人:王中强

  电 话:(010)67806597

  传 真:(010)67806597

  监督电话:010-63032255-663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