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启动首都中心区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暨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2015年4月28日上午,北京市消防局举行首都中心区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暨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启动仪式,来自全市13个区县的消防监督执法干部与治安、人口、内保、属地分局、治保积极分子、消防志愿者近千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此次专项行动,北京市消防局将采取“大兵团”作战模式,将全市近500名防火执法干部,与治安、人口、内保、派出所以及群防群治力量混编组成检查小组,于4月28日至5月1日,集中四天时间,对东城区、西城区、天安门地区及首都中心区地铁站点,地毯式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此次检查重点是清除违章明火作业,取缔无证(电焊证、动火证)施工动火,进一步规范严控明火作业,严格餐饮场所的油烟道清理,严查用火用电,纠正私搭乱接电线的现象,帮助单位和居民家庭查改火灾隐患,规范用火用电,确保首都中心区消防安全。
首都中心区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全市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开端,从4月底至8月底,全市其他区县也将参照“大兵团”作战模式,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三大重点为主,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重在清除这三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
此次专项行动采取“开展基础调查摸底、保持严打震慑态势、综合治理衍生火灾隐患、强化重点时段特殊管控、健全末端长效管控机制、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6项措施。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工作特点,此次专项行动将严格落实“七个一律”,即消防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依法责令“三停”;因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导致火灾隐患一再反弹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场所,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对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对违反规定明火作业的,一律依法拘留;对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实施特殊管控;针对衍生火灾隐患,全市行业部门启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诚信等手段,加强对违法建设、非法经营、群租群居等问题的系统治理,合力整治影响消防安全的源头性问题,并提请各级政府纳入政务督察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