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水域管理三项行政法规正式生效
21.12.2015 12:03
本文来源: BRTN新闻
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并于12月20日起施行,正式明确澳门特区管理的水域和陆界范围。为做好水域管理,澳门特区政府制定的三项相关行政法规草案也于同日正式生效。
这三项水域管理法规草案此前已经澳门特区行政会讨论通过,包括新修订的《海事及水务局的组织及运作》、《订定船舶通行及船舶上人员的规范》和《海上倾倒疏浚物管理制度》。
鉴于目前澳门特区政府的组织架构中,与海洋事务管理有关的职责由多个部门履行,新修订的《海事及水务局的组织及运作》,明确将协调管理海洋事务的职责赋予海事及水务局。
《订定船舶通行及船舶上人员的规范》行政法规草案,对通过澳门管理范围内水域的船舶及随船人员出入境问题作出规范。根据该法规,在划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管理范围内水域后,任何船舶进入澳门特区管理范围内水域,其随船人员将被视为进入澳门特区。考虑到部分虽然使用澳门特区航道、但并不以澳门为目的地船舶的自由通行,法规规定这类船舶须遵守澳门海事当局所制定的航行规则,而船舶上的人员无须办理入境和离境手续。
《海上倾倒疏浚物管理制度》则规定,在海上倾倒疏浚物,须事先取得海事及水务局局长发出的许可。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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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2015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