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清顺副巡视员带队完成对湖北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互查工作

12.08.2015  19:51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省际互查的通知》(厅函〔2015〕121号)文件要求,8月3日至7日,谢清顺副巡视员率法制处相关同志,对湖北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在武汉、当阳、潜江等地市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搞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了湖北省开展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并就开展安全生产有关法审和执法决定审核,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和执法培训,合理编制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及报批、备案,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加强行政审批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研讨。

湖北省安全监管局按照国家总局有关要求,结合本省企业特点,在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上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取得一定成效。特别是建立“四权分离”(行政审批许可权、现场监管执法权、事故调查处理权、案件审理权相对分离)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网络知识竞赛形式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分级监管、重点领域分类监管的做法值得学习借鉴。同时,检查组也向湖北局提出了争取政府支持,加强基层安监执法力量;充分运用柔性方式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手段等意见建议。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省际互查的通知》(厅函〔2015〕121号)文件要求,检查湖北的详细情况,将于11月30日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反馈湖北省局并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