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

04.08.2016  13:09
   中国林业网8月4日讯     7月26日至27日,湖北省人大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
  会上,省林业厅厅长刘新池作了关于《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的说明,阐述制定和出台《条例(草案)》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系列指示精神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上位法的需要,是保护湖北省森林生态安全的需要,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制林的需要;并阐述了制定《条例(草案)》把握的主要原则是注重调查研究和坚持问题导向。
  7月27日,湖北省人大分四组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讨论,形成了审议意见。意见指出,制定和出台《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十分必要,是贯彻党中央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省委“绿色决定生死”和省人大常委会绿色发展决定的重要举措,推进“绿满荆楚”行动的具体行动,因此,将其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推进绿色发展,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紧迫。同时,还就保障机制等七个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森防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