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清煤降氮”工程减排 切实改善首都环境空气质量
北京市自1998年开展煤改清洁能源工作以来,工程性减排措施一直都是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举措。2013年以来,北京市以解决固定式燃烧源污染问题为核心,大规模开展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民用散煤清洁能源替代等三项工程性减排工作。经过4年努力,到2016年底,全市共淘汰了2.44万蒸吨燃煤锅炉,完成了近1万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在核心城区取消了9.5万户居民采暖用煤,在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区城乡结合部地区实现了7.5万户民用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在农村地区完成了663个村散煤改清洁能源,全市共完成43.5万户散煤治理。
与此同时,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成区域也在迅速扩大。2014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取消燃煤,完成了禁燃区建设;2015年,核心区实现基本无煤化,建成禁燃区,城六区实现了基本无燃煤锅炉;2016年,城区四环路内(除丰台)实现基本无煤化,建成禁燃区。
据估算,通过以往4年“清煤降氮”三项工程改造,北京市减少二氧化硫年排放量6.3万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2.3万吨、烟粉尘年排放量11.2万吨。
环境空气中与燃煤直接相关的二氧化硫浓度从2012年的28微克/立方米降低到2016年的10微克/立方米;与机动车和燃煤、燃气锅炉排放直接相关的二氧化氮浓度从2012年的52微克/立方米降低到2016年的48微克/立方米;PM2.5也从2012年的95.7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16年的73微克/立方米。
科学治污 “清煤降氮”工程持续推进
压减燃煤:工业生产、交通、冬季取暖等领域的能源消费是北京市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北京市治理大气污染正是以能源结构调整为重点,通过提升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占比,淘汰煤炭、重油等高污染能源,达到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目的。电厂燃煤机组关停、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和居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都是压减燃煤的必要举措。
北京市按照由点到面、由内向外的原则推进压减燃煤工作,在实现城六区燃煤锅炉基本“清零”的基础上,又在远郊区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并且将燃煤小散锅炉、民用小煤炉等燃煤设施也纳入了治理范围。
通过压减燃煤,北京市年度用煤量提前一年完成原定目标,从2012年的2300万吨压减到2016年的1000万吨以内。
低氮改造:为进一步促进氮氧化物减排,从氮氧化物生成机理出发,我市开展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程,从源头抑制氮氧化物形成。2015年7月1日出台了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加严了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等固定燃烧源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要求2017年4月1日后,新建锅炉执行3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标准;对于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在用锅炉,4月1日起,执行80毫克/立方米排放限值。2016年开始,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为促进改造工作,2016年6月4日,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家联合发布了《北京市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对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项目进行补贴,根据治理效果,实行差别化补助。
根据2016年低氮改造效果评估,实施低氮改造的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将从改造前的平均150毫克/立方米左右降至改造后的40毫克/立方米左右。
收官之年 “清煤降氮”工作力度超前
2017年是国家“大气十条”和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收官年。按照北京市本年度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措施,北京市已在3月20日实现了华能电厂燃煤机组停备,标志着全市四大热电中心全部实现清洁能源发电;今年,北京市将再完成4000蒸吨左右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实现市域范围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将完成1万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督促燃气锅炉业主单位氮氧化物达标排放;要实现朝阳、海淀、石景山全区和南部四区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在农村地区取消700个村庄住户取暖用煤。
截至5月底,北京市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在施项目约4700蒸吨,超过年度任务量;其中完成改造接近2400蒸吨,占年度任务量的60%。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在施项目约9100蒸吨,占年度任务量91%;其中完成低氮设备安装近7500蒸吨,占任务量的75%。全市农村地区700个村庄住户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任务工程已全面启动,全市基本完成电取暖设备的招标工作,“煤改电”、“煤改气”外网工程全面开展。“煤改电”工程已进场施工开工率为90%,完工310个村。“煤改气”外部管网工程已具备通气条件的村有2个,村内管线已开工60%。城四区已有8.75万户启动招投标,城四区现已进入施工阶段的7.27万户,在施比例56.1%。
目前,全市“清煤降氮”改造项目已普遍处于实质实施阶段,相关工程施工正在热火朝天展开,部分项目已经完成主要工程改造,全市上下将继续发挥攻坚克难精神,砥砺奋进,确保2017年的“清煤降氮”减排工程改造按时完成,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