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寺文物腾退修缮工程基本完成

21.01.2015  11:22

清华寺位于清华寺街7号,始建于明代,为东城区文物普查登记项目,属不可移动文物,现为房地二中心直管公房。寺庙坐北朝南,寺院为三进院落。因年久失修,已破烂不堪,仅存前殿和大雄宝殿,存在诸多险情,急待修缮。前殿和大雄宝殿内共有现状居民6户,建筑面积112.11平方米,企事业单位1家。

为消除安全隐患,抢救保护文物,经区名城办审核、区政府批准,清华寺前殿和大雄宝殿的腾退修缮工程列入了名城保护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该工程6户居民的搬迁安置工作由区房地二中心组织实施,目前已完成。修缮工作由区文委组织实施,目前主体结构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