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7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原材料使用和企业资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原材料使用和资质管理,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原材料使用和企业资质专项检查的通知》(京建发〔2017〕327号)工作安排,2017年9月至11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建材检测机构及行业专家,对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原材料使用情况、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一、检查情况
2017全年对石景山、昌平、平谷、丰台、海淀、延庆、密云、房山、通州、朝阳、顺义、大兴、怀柔等13个区共计68个混凝土生产企业(站点)的原材料使用和企业资质进行了专项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抽检66个混凝土搅拌站(点)对水泥、砂子、石子、外加剂、粉煤灰、矿粉等六类混凝土原材料254组样品进行质量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发现4家混凝土搅拌站四类原材料共计8组样品检测结果不合格。其中,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砂子细度模数、颗粒级配不合格,粉煤灰细度不合格;北京金基源砼制品有限公司砂子含泥量不合格;北京建顺隆混凝土有限公司砂子颗粒级配、含泥量不合格,粉煤灰细度不合格;北京卢沟桥质衡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砂子颗粒级配不合格,石子颗粒级配不合格,外加剂PH值不合格。
其中对38个混凝土搅拌站点进行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发现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顺兴隆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北京金基源砼制品有限公司等3家资质人员或设备不符合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条件要求。
从原材料抽查情况看:整体上各搅拌站(点)对混凝土原材料采购使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有了进一步提高,加强了前期审验和过程中的动态管理,企业整体物资管理水准也逐步提高。
从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看:处于正常生产的搅拌站(点)资质人员配备和设备基本符合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条件要求。
二、处理情况
对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北京金基源砼制品有限公司、北京建顺隆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北京卢沟桥质衡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混凝土原材料的行为,将依法作进一步处理。对供应不合格材料的供应企业将向建设领域进行通报,并移送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对北京顺兴隆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金基源砼制品有限公司存在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行为,已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目前已整改到位,并对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了记分处理。
对北京金基源砼制品有限公司存在的未按规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程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验的行为,已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目前已整改到位,并对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了记分处理。
三、有关要求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严格贯彻落实《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规定,查找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混凝土原材料采购使用管理和资质管理工作力度,确保采购和使用的原材料质量合格,人员和设施设备配备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依法履行混凝土生产使用监督管理的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依法严格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混凝土原材料和资质管理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行为。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