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撤回北京泽天宇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决定的公告

16.05.2019  16:30

北京泽天宇混凝土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后,资质证书标注的“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亿发工业园6号”生产地址厂区内,地上生产设施及混凝土专项试验室已拆除,不再符合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标准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你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该行为。整改期满,经复查,你公司仍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

  本机关于2018年9月13日作出《关于撤回北京泽天宇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告知书》(京建撤告〔2018〕第050018号),因通过多种方式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本机关在官网(http://zjw.beijing.gov.cn)进行了公告送达,公告期满你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本机关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本机关决定撤回你公司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D211154823)。

  因通过多种方式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本机关作出的《关于撤回北京泽天宇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决定》(京建撤回〔2019〕第050001号)无法送达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你公司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取《关于撤回北京泽天宇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决定》,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5月16日

  (联系电话:55597211,5559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