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深圳分行回应:深圳780万存款丢失银行无责
央广网北京6月1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针对媒体披露的《被私了的案件》,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今天下午给《天下公司》节目发来声明说:“河北省清河县羊绒分梳厂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人民北路支行的银行结算合同纠纷,已于2002年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根据法院判决书,法院终审认定农行人民北路支行已根据相关规定,对结算票据上的印鉴与客户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尽到了应尽的审查义务,判决农行人民北路支行‘是按照银行内部账户资金结算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进行操作,不存在任何过错’、‘对清发羊绒厂诉称的资金损失并无过错,农行人民北路支行对此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深圳市公安局则在今天凌晨1:33,通过官方微博回应:深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成立由法制、督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本着实事求事的原则,对报道所涉及的案件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尽快向社会公布。
据报道,来自河北省清河县的农民杨刘保、杨永刚父子,曾经是当地生产和经营羊绒的富裕户,但因为十二年前一笔780万元的存款丢失,这些年来一直生活拮据,又申诉无门。
2003年,老杨和往年做生意一样,把从村里四十多户农民手里收集上来的羊绒,发给了深圳的一个叫谢金来的港商,没想到看似普通和正常的一桩生意,却把老杨一家拖入了泥潭。老杨的儿子杨永刚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是通过朋友认识了谢金来。
一般来说,羊绒卖出之后,老杨会要求货款直接打进自己在河北清河县的账号,但那一次,名叫谢金来的港商强烈建议老杨在深圳农业银行开个账户,说是便于退税。
为了方便羊绒买卖,老杨带上各种印章和身份证明,在谢金来的推荐下来到了深圳农业银行人民北路支行下属的一个经营部。账户开通以后,谢金来的货款780万打进了这个账户,但让老杨意外的是,没过多久账号里的钱突然没有了。急忙赶到深圳的老杨,被银行告知,钱是被谢金来等人提走了。明明是我的帐号,合法的存款,里面的钱怎么会被他人盗取呢?老杨想向银行讨个说法,却始终没有结果,银行表示没有责任。
但是损失已经造成。因为货款是包括老杨在内当地40户农民的,失踪的货款无法交代,老杨的羊绒厂很快倒闭,一家人债台高筑,老杨深感无奈,但又无处讲理。
随后,老杨父子只好到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报了案。老杨的儿子说,2003年立案,但警方拖了9年才开始通缉。所幸,通缉令下发没多久,2012年3月9号,犯罪嫌疑人谢金来就在深圳市深圳湾口岸被边防干警扣押。
看到犯罪嫌疑人落网,老杨父子还是抱着希望,钱款有可能收缴回来。不过随后,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的办案民警刘亚川就打来了电话。办案民警给了老杨两个选择,一是讨回存款,但要他主动撤销案件;二是让犯罪嫌疑人坐牢,但是钱款就归还不了。9年追逃存款的艰辛过程,让杨家父子本能选择了还钱,撤销案件。
在深圳市经侦局,犯罪嫌疑人谢金来表示自己只有300万可以归还,老杨父子也选择了妥协,因为有300万总比一分钱没有好。这样一来,双方协商私了,杨家父子也签下了撤销案件的申请,并且留下帐号等待汇款。
让老杨父子惊讶的是,钱没等来,却又等来了办案民警的一通电话,说谢金来反悔了,钱还不了。而有了各方的签字,2012年3月21日,犯罪嫌疑人谢金来也被正式撤销了追逃。钱没要回来,犯罪嫌疑人还被释放了,老杨父子人财两空。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学教授洪道德明确表示,办案民警给老杨打通那个电话时就已经涉嫌违法。
洪道德:公诉案件由司法机关依照职权去进行追诉,根本不存在让被害人进行选择的问题。被害人主动要求撤案,在法律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更不要说办案人员主动要求被害人在两种方案中选一个,只有一种方案就是严格追诉。
至于老杨接到办案民警电话后赶到深圳,在办案民警的调解下达成还款撤案的事实,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学教授洪道德认为,这也是绝对不允许的。
洪道德:让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之间进行私了,这是不允许的,就是他们自己想私了司法机关都不能同意,更不要说办案人员要求他们私了。我国刑法399条,明知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故意包庇使他不受到追诉是一种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当重新立案,另派侦查人员来对这个案件进行侦查,这是公安机关不可推卸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