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深化预算改革决定 财政专户2年内清理

09.10.2014  13:22

据新华社电 今年6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后,各界一直期盼能尽早公布总体方案内容。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向社会公开了被视为新一轮财税改革“开头炮”的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具体方案。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首要内容,应先行推进,并在今明两年取得决定性进展,为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改进预算管理将从何处着手?《决定》详细列出了七项重点改革内容(见图表)。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成为预算改革的首要任务。《决定》要求明确现行政府预算体系中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预算四项预算的收支范围,强调“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提出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

“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决定》既强调扩大公开范围,又对细化公开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凸显国家打造“透明财政”的决心。

专家解读

财政专户2年内清理门户

南都讯 记者商西国务院昨天发布《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正值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百天之际。专家认为,这意味着作为财税体制改革重头戏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将进入实施阶段。

决定》就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作出较为严厉的规定,明确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现有专户未予批准保留的,2年内逐步取消。决定还明确,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再次强调中央对地方债实行不救助原则。

最大亮点:将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

国务院的这一《决定》,在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看来,是关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也是对新修订预算法的具体落实。

王雍君昨天对南都记者提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今年6月30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改革总体方案,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是三大方面改革之首,8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预算法,由此可见,预算改革被视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决定》的改革内容涉及7类共21条,包括预算公开、预算管控、预算执行、地方债务等方面。王雍君认为,其中最大的亮点是明确提出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若这项改革成功,将改变当前预算和政策脱节的痼疾,方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王雍君指出,年度预算无法与政策紧密衔接,因为政策的酝酿、制定、实施、评估等往往是跨年度的,因此中期预算必不可少。《决定》强调,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

未批准保留的财政专户2年内取消

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管理核算特定财政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被称为财政专户,这些账户虽然给财政带来利息收入,但也助长了“小金库”的泛滥,甚至为腐败提供可能。

决定》提出将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首次明确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除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予以保留的专户外,其余专户在2年内逐步取消。

在王雍君看来,这一措施“相当严厉”,将促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他认为,现有的绝大部分财政专户都应取消,且财政专户的设立、保留当报人大审查和批准,因为这是公款账户,当经立法机关授权,由纳税人的代表来决定,从而树立“公款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

此外,《决定》在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方面提出,要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明确逐步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同时进一步提高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计数的比例,按因素法分配且金额相对固定的转移支付提前下达的比例要达到90%。

王雍君认为,这两个比例数字的明确,传递出积极信号,即未来转移支付体系中一般转移支付要占主导,且转移支付下达时间大大提前,便于地方政府统筹规划,而不是到年底“突击花钱”,但他指出,问题关键其实不在于比重高低,而在于专款制度本身对地方事务武断干涉,管理分散,不够灵活,今后当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的财政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