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深入推进诚信责任体系建设工作

29.04.2015  19:54

  近日,基于机构职能职责的调整以及《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对诚信责任文书的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包括:一是按照新职能的划分,将市场、超市等动物产品经营环节和宾馆、饭店等动物产品使用环节的文书签订取消,增加动物诊疗机构承诺书、屠宰加工企业与动物经纪人质量安全协议书等新文书2个。二是突出在文书中增加新的重点监管内容,例如在养殖环节增加对无害化处理形式的责任约定、屠宰环节补充对注水、非法添加有害物质以及私屠乱宰等内容。三是根据生产经营实际,为进一步明确文书签订主体,将投入品原料供应和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文书进行拆分,按照兽药生产环节、兽药经营环节以及饲料原料和饲料生产环节分别制定承诺文书、协议文书。接下来,全市将继续深入开展诚信责任文书的签订工作。
        自2009年全市开展诚信责任体系建设工作开始,6年来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三线”对象间(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之间、监督机构与监管对象之间、监督对象上下游之间)签订“三类”文书(指责任书、承诺书、协议书),建立诚信责任约定关系,为推动诚信经营,提升行业自律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