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十月本市淘汰老旧机动车34万辆
截至10月底,今年本市已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34万辆,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市环保局提醒广大车主,目前实施的《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15-2016年)》将于年底到期,在此之前报废老旧车可申领车均8000元的政府补助。
目前,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65万辆,每年排放污染物总量约为50万吨左右,排放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分别占到该类污染物全市排放总量的86%、56%、32%。在细颗粒物(PM2.5)本地污染贡献中,全年机动车排放贡献比例达30%以上,非采暖季可达到40%以上。可以说,机动车排放污染是本地PM2.5的最大来源,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一定气象条件下,约一半会转化成PM2.5。按照环保部污染物减排考核算法,淘汰34万辆老旧车,可年减少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和颗粒物排放共4万吨,其中氮氧化物(NOX)3094吨,碳氢化合物(HC)4102吨。
2011年至今,全市已淘汰黄标车、老旧车217.2万辆,2015年,本市已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目前本市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保有量虽然只占全市轻型汽油车保有量的10%,但排放的氮氧化物约占全市轻型汽油车排放的40%,挥发性有机物约占30%,成为继黄标车之后的治理重点。
据介绍,目前本市对提前报废老旧机动车的车主给予车均8000元的补助(如车主提前报废1辆10年的小客车可获得政府补助8000元,提前报废1辆10年的大型客车可获补助1.95万元)。根据方案规定,“对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的老旧机动车,车主申请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市环保局提醒车主,注意政策时效及时办理各项手续享受政府补助,为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做贡献。(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刘可)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