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多元思维驱动未检工作创新

06.09.2015  15:51

杨新娥在北京中关村三小为孩子们上法治课


      “给他一次机会。”这是杨新娥初入未检领域时,在一次研讨会上听外国专家讲的一句话。十年来,这句话指引着她在办案时作出最人性、最公正的选择,让无数涉罪未成年人在法律的庇护下开始了新的人生。

  2010年9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挂牌成立了北京市第一个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检察机构。确定“4十1十N”工作模式、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异地考察机制、预防帮教未成年人犯罪实现网络化……作为未检处处长,杨新娥见证了该院为保护涉罪未成年人所付诸的点滴努力与结出的累累硕果。

   特殊的事业需要专业化队伍

  据了解,海淀区检察院早在2000年便设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组”,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经过多年经验积累,2010年9月,该院正式挂牌成立未检处,并确定了“4十1十N”的工作模式。

  杨新娥向记者介绍说,“4十1十N”工作模式是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体化,“4”即检察机关批捕、起诉、预防、监督4项工作被整合在一个处室;“1”是指依托司法社会工作者这支专业队伍,开展社会调查、帮教矫治工作;“N”则是指整合政府和社会多方资源,构筑教育、挽救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网络。

  “挽救比惩罚更重要。”杨新娥认为,“4十1十N”工作模式提高了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有助于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

  为细化“4十1十N”工作流程,海淀区检察院还配套建立了律师介入、讯问时合适成年人到场、羁押必要性评估等十余项制度,确保涉罪未成年人在捕、诉、判三个环节得到最科学、最适当的处理。

  “未检工作有天生的魅力,一旦接触,你就会喜欢上这项工作。”同杨新娥一样,未检处释放的“大爱”吸引着“优质”检察官投身于这项工作中。目前,海淀区检察院未检处共有14名检察官,全部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其中有7人是硕士研究生,1人是在读博士研究生。

   司法社工让涉罪未成年人不再轻言放弃

  在杨新娥看来,办好一起未成年人案件,不能仅从法律上看批捕起诉、定罪量刑、刑罚执行是否正确,更重要的是关注涉罪未成年人能否顺利回归社会。因此,这项工作不能局限于检察机关内部,而应延伸到司法体系之外,从多学科的视角实行跨部门合作,为检察工作注入多元思维和工作方法。

  2009年6月,海淀区检察院尝试和首都师范大学合作,启动了“与法同行——社会工作专业介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综合研究项目”,选择部分需要诉中考察的案件,委托社会工作者对被考察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和评估。

  “我就是要报复他,让他知道不能随意欺负人。当时买了刀子,就是想杀他!”这充满暴虐的语言和态度,让小利在第一次见面中就给高翔留下了深刻印象。

  高翔是首都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014年5月,作为司法社工,他为涉嫌故意杀人的小利担任讯问中的合适成年人。

  小利来自四川农村,原本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但由于父母离婚,对他造成了极大心理影响,同时一向关爱他的班主任也因调动离他远去。接连的打击使小利开始厌学、逃避现实,最终走上了退学打工之路。进入社会后,小利由于工作中产生矛盾被店长强硬辞退,气愤之下,小利持刀将店长砍成重伤。这时他还不满18岁。

  由于无法联系到小利的家长,警方将他抓获归案后,高翔就以临时监护人和司法社工的双重身份参与案件办理。经过细致的调查,高翔认为,从学校里的“明星”到孤独的打工仔,是巨大心理落差造成小利触犯法律。

  “引导小利正视并发挥自己的优势,也许有助于他重塑自信、正视现实。”高翔的方法在小利身上产生了明显的效果。通过鼓励和认知调整,小利很快振作起来,他在给检察官和被害人的一封信中写道:“我不懂法律,才导致用极端方式伤害他人、泄私愤。一个人经历磨难,才明白生活在这个世上多么不容易……我感到非常愧疚,祝愿他能早日康复!我对将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不会再轻言放弃……”

  记者了解到,与海淀区检察院合作的首都师范大学有专职司法社工14名,均取得国家颁发的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其中5名同时取得心理咨询师证书。截至今年8月初,司法社工共帮教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1133人。2011年至2014年,海淀区检察院共对131名未成年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其中72人已通过上学或工作回归正常人生轨道。

  杨新娥介绍说,近年来,海淀区检察院还广泛联合公安、司法、民政、教委、工青妇等部门以及少年研究和服务社会机构,通过开展心理辅导、家长课堂、社会救助、委托异地调查等方法,构筑起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网络,取得了显著成效。

   预防帮教未成年人犯罪实现网络化

  “未成年人的思维跳跃而新鲜,未检工作也必须不断创新。”杨新娥说。“一网两微”工作平台,就是这一思路在实践中的延展。

  “一网”指该院未检处官方网站“守护青春”,2012年3月上线以来点击率超过30万次;“两微”则指该院未检处官方微博“海淀检察院未检处”和个人微博“海淀未检杨新娥”。利用网站和微博,检察官紧跟未成年人犯罪热点,宣传未检理念,与网友进行互动。

  今年1月,值班人员通过网站收到小美的来信。小美是该院办理的一起涉嫌性侵案的被害人。她在信里告诉检察官,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但她原本平静的生活已经成为一场灾难:父母经常责怪她不自爱,同学则把她的事当成了谈资和笑料。小美说自己现在害怕与他人交流,精神抑郁,晚上常做噩梦,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中。

  收到信后,办案检察官一方面对相关案情及被害人情况、心理状态重新梳理,并向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咨询,另一方面通过微信与小美取得联系,和她聊天谈心。经过长达一个月的交流,小美终于接受检察官的建议,同意由心理咨询师对她进行心理疏导。目前,小美的精神状态已经好转,开始勇敢面对生活。

  依托网站新媒体平台,海淀区检察院与30多所学校合作开展守护青春网站在线学习计划,提供法治教育微案例、安全自护知识、在线咨询等,得到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普遍认可。

  (文中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链接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提出的捕诉监防一体化未检职能模式,被最高检采纳并写入2012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决定》,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未检机构均实行此职能配置。该院在北京市首创的委托司法社工开展社会调查和帮教的制度,成为北京未检工作的主要特色,也成为首都涉诉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重要内容。

    点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 宋英辉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未检处的成立,带动了北京市未检工作的发展。短短两三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很快实现了市院、分院、基层院三级未检机构全覆盖,在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观护、未成年人双向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该院还在社会多方联动方面作出了很多有益尝试,如联合团委、教育、妇联部门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推动海淀公安分局成立北京市第一个未成年人案件预审中队。这些探索为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完善提供了宝贵经验,对我国少年司法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者:徐日丹 杨涵舒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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