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登下周起由区县办理
本报讯(记者 童曙泉)自9月25日起,本市范围内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以下简称涉外婚姻登记)将下放至区县办理,市民政局不再办理。新人可到有北京户口一方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办理。即日起,有需求的市民可直接登录市民政信息网预约9月25日及以后的涉外婚姻登记。
“涉外婚姻登记下放区县办理是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便民利民的体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处长吴蓓表示,9月25日起,涉外婚姻当事人将可就近在区县办理,像延庆、密云等远郊区县的新人,不用再跑到市民政局办理,省去长途奔波之苦。为保证区县婚姻登记处顺利承接此项业务,市民政局不仅对区县相关工作人员展开培训,提供实习,同时还将派出专门人员赴区县指导涉外婚姻登记事宜。
据吴蓓介绍,涉外婚姻登记与北京居民婚姻登记略有不同。首先办理婚姻登记时所持证件不同。北京居民办理婚姻登记须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境外当事人则须持本人有效护照、通行证及身份证等。两者提交的证明材料也不同,北京居民婚登时不用出具未婚、离婚或丧偶证明,婚姻状况以户口簿上的记载及个人声明为准;境外当事人则需要所在国(地区)有权机构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经过相关部门公证或认证,并提供相应中文翻译文本。此外,结婚证在境内可直接使用,在港澳台地区使用需要办理公证,在国外使用还需要办理公证和认证。
除涉外婚登下放区县办理外,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信息还有望10月和法院联网,法院判决离婚后,当事人的信息将即时传送到民政部门。
目前,夫妻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如对离婚有争议,则是到法院起诉离婚。由于法院与民政部门信息并未联网,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信息民政部门并不掌握,容易形成婚姻登记信息漏洞。法院与民政共享信息后,将有效弥补这一漏洞。
市民政局婚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本市婚姻登记过程中将有自动核查环节,如当事人提交的有关本人婚姻状况的“声明书”作假,将会被及时核查出来,当事人无法办理婚登手续,那些企图隐瞒婚姻状况“重婚”的人无法蒙混过关。
“洋女婿”“洋儿媳”遍及百余国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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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本市涉外婚姻登记自1982年7月1日起统一由市民政局办理,截至目前共办理2.9万余对,“洋女婿”和“洋儿媳”来自114个国家和地区。
“近几年,本市涉外婚姻登记数量一直较为平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处长吴蓓表示。数据显示,2011年本市办理涉外结婚登记1260对,离婚登记149对;2012年办理结婚登记1243对,离婚登记163对;2013年办理结婚登记1070对,离婚登记173对;今年以来已办理结婚登记818对,离婚登记136对。“总体来看,全市涉外结婚登记年均1200对,离婚登记年均160对。数据较稳定,没有大的波动。”
本市办理的涉外婚姻登记涉及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今年,登记涉及较多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此外,新人一方为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也很多。从历史数据来看,本市涉外婚姻登记主要集中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等城区,其他区县数量较少。
庄则栋涉外婚姻曾获小平同志批示
新闻追溯
上世纪80年代,涉外婚姻登记并不容易。例如乒乓球国手庄则栋在1984年与日本“女粉丝”佐佐木敦子迸发爱情火花,结婚登记却并不顺利。后来,中国乒协名誉主席、时任天津市市长的李瑞环帮庄则栋递交结婚申请书,几经辗转,最终得到邓小平关注,予以批示。庄则栋与佐佐木敦子在1987年喜结连理。为了这段婚姻,佐佐木敦子还放弃日本国籍,并定居北京。
外国公民需提供无配偶证明
便民提示
一、北京居民:本人户口簿;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外国公民: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所在国当地司法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经过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再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证明材料中的本人信息须和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保持一致(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翻译机构的全文同等格式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机构印章。
三、3张大二寸(5×3.8cm)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四、咨询方式:
市民政局境外婚姻收养登记中心:65395015、65395016、65395018和96156。
也可与户籍所在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咨询相关办理事宜。
办理细则请详见北京民政信息网“为民服务”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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