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女孩坠海溺亡 海滨浴场管理人不服担责判决提起上诉

25.11.2014  13:06
  2014年五一小长假期间,被告人孙某与受害人林某一行十多人到一帆公司经营管理的唐山某海滨浴场游玩。孙某与林某在驾驶摩托艇时,不慎翻船落海,孙某被过往渔船救起,林某溺亡。痛失爱女的林某父母将孙某、海滨浴场管理人一帆公司、摩托艇经营管理人假日快艇公司和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法院判决后,海滨浴场管理人一帆公司不服担责判决,提起上诉。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侵权责任纠纷上诉案。

  林某的父母诉称,造成林某溺亡的原因是孙某没有尽到谨慎驾驶义务、一帆公司没有为摩托艇旅游项目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和救援措施;假日快艇公司和王某作为摩托艇的经营人,也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要求上述被告赔偿林某的殡葬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一百零七万余元。

  一帆公司辩称,原告主张的损害赔偿费用过高;林某是骑摩托艇溺亡,摩托艇非本公司提供、林某死亡的水域是摩托艇区域,非本公司管理的浴场区域,本公司对摩托艇区域没有安全保障义务;林某的死亡是其与孙某的共同危险行为造成的,林某明知孙某无摩托艇驾驶资格仍然乘坐,孙某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资格且林某不会游泳,仍然带林某出海,事故发生后,孙某没有履行安全救助义务,而是自己游上岸,因此孙某应对林某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

  被告假日快艇公司认为,自己没有向林某提供服务,不应承担责任,因为自己已经将摩托艇卖给了王某个人。被告王某认为,孙某和林某未得到其许可就驾驶摩托艇出海,属于盗开摩托艇。林某明知孙某无摩托艇驾驶资格仍然乘坐,孙某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资格且林某不会游泳,仍然带林某出海。林某的死亡应由死者自己和孙某承担。

  被告孙某称,我愿意承担因林某死亡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我和林某是到一帆公司的渡假村去玩,买了门票的;摩托艇是一帆公司经营的,他们不经营我们不可能拿到摩托艇的钥匙;海滨浴场没有区分游泳区域和摩托艇区域;翻船落水后,由于摩托艇已经漂出很远,我就把自己的救生衣给了林某,让她趴在救生衣上等我,我游去岸边叫人,游了一会游不动了,漂在水上,后被一艘渔船救起。林某死亡我有责任,如果能够拿钱弥补原告的创伤,我认可原告对我的任何请求。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王某作为涉案摩托艇的所有人,对摩托艇应尽管理职责和安全保障义务,未尽上述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假日快艇公司将涉案摩托艇出售给王某后,涉案摩托艇仍存在于该公司租赁处,假日快艇公司对该摩托艇仍应尽到管理义务;一帆公司明确其浴场内存在摩托艇旅游项目,因此其应对该旅游项目相关人员予以管理,未尽管理职责和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孙某作为摩托艇驾驶人,本身不具有驾驶资质,在操作中又存在操作不当的情况,在林某落海后亦未采取合理的救助措施,对林某的死亡存在过错;林某明知孙某不具有驾驶资质仍然乘坐,将自身置于危险境地,自身亦存在过错。因此认定假日快艇公司和王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一帆公司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孙某承担20%的责任,林某承担10%的责任,判决上述被告共同向原告赔偿八十余万元。

  被告一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自己对林某的死亡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要求二审法院改判。

  目前本案已经立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梅玉兰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