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帮教失足少年千余人次

25.09.2015  11:10

  昨天上午,海淀法院对包括起诉父亲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残疾少年小飞,因父亲遇车祸身亡而变成孤儿的少女小丽,被他人打伤致残、支付了高额医疗费却未得到实际赔偿的少年小亮等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

  17岁的小飞系智力残疾三级,父母离异后随母亲生活,原定父亲每月支付130元的抚养费系2007年双方调解确定的标准,随着物价上涨,目前确实无法满足小飞的实际生活所需,且小飞母亲系智力残疾四级,目前患有严重的抑郁症,需严防自杀,已无法外出工作。后小飞将父亲诉至海淀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法院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办法》,鉴于小飞是未成年残疾人,家庭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海淀法院决定以发放现金救助款形式,对其予以生存救助。

  据统计,至今海淀法院共救助52名处于诉讼困境中的未成年人,通过集体回访形式帮教救助失足少年2300余人次。海淀法院表示,该院少年司法救助对象不仅包括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还包括未成年被害人和未成年民事原告,目前已救助被害人4人,民事原告5人,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1名。(来源:北京晨报 记者:黄晓宇)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