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表彰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单位

04.01.2016  19:03
      为进一步宣传、弘扬见义勇为精神,2015年12月30日下午海淀区民政局组织召开了“2014年度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模范群体)及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表彰仪式。大会上,区民政局局长程培衡宣读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海淀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模范群体)和海淀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决定》,区政府办、公安海淀分局、文明办、财政局、教委等部门的领导分别向马哈牙、马昀、王洋等10名同志颁发了“海淀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证书,向区新闻中心颁发了“海淀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荣誉证书。中国民生银行成府路支行安永东行长向因见义勇为牺牲的罗燕翔家人捐助1万元,并向每位获奖人员及获奖单位捐赠了礼品。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促进作用,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在海淀大地上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行为,虽然只在瞬间,但决不是一时冲动的抉择,而是发自内心的自觉行动,是海淀文明城区建设的精神之花,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结果。       依法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表彰、奖励、帮扶、救助、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是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近年来,海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见义勇为工作,不断加大见义勇为保护保障力度,成立了区级见义勇为工作协调小组,设立了海淀区见义勇为基金,大力落实医疗、教育、就业、乘车、疗养、体检等方面的抚恤优待政策。区民政局等部门精心组织,严格做好“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评选推荐、审核表彰工作,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大力宣传见义勇为法规政策,宣扬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鼓励和发动全社会关心支持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为建设和谐海淀、文明海淀、宜居海淀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