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洲副局长对朝阳区和海淀区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进行检查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已于1月22日开始销售,为督促网点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销售、储存安全,自销售季开始,全市安全监管系统进入集中检查阶段。销售第一天,市安全监管局李东洲副局长带队赴朝阳、海淀检查零售网点销售、储存安全情况。监管三处、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交通广播、广播电台、北京日报的媒体记者参加检查。
检查组分别对朝阳区第18、75零售网点和海淀区第67、74零售网点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储存情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销售棚安全状况、应急措施等内容。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销售网点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各项安全措施基本到位,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网点音视频用电敷设不规范、消防应急物资准备不完善、销售棚与地面缝隙封堵不严等问题。
李东洲副局长对朝阳区、海淀区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给予肯定,并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各区要督促相关零售单位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销售安全。二是监管三处要强化对零售网点安全检查工作的指导,制定零售网点“十必查”,规范检查内容,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检查的实效。三是各区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安全员的作用,加大检查的力度,要对辖区内的每一个网点进行高频次的安全检查,检查要做到全覆盖,确保烟花爆竹销售期间的安全,为全市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营造良好环境。
根据李东洲副局长的要求,监管三处立即行动,制定了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十必查”,即: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必查、烟花爆竹储存情况必查、烟花爆竹销售情况必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必查、销售棚安全状况必查、应急措施必查、安全警示标语必查、从业人员搬运作业行为必查、应急值守必查、可燃物品清理情况必查。昨晚,“十必查”已经发给各区,指导全市各乡镇、街道安全检查员开展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日常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