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民政局扎实开展教育救助工作培训

08.10.2015  16:09
              为了进一步加大教育救助力度、规范教育救助工作制度,海淀区民政局在全区范围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并于近日组织全区各街镇社救工作相关人员进行了规范教育救助工作统一培训。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近年来,海淀区在教育救助方面积极出台政策,加大救助力度,不断健全资助政策体系,为许多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求学提供了积极帮助,为许多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此次培训旨在进一步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北京市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办法等一系列救助制度为指导,切实保障困难家庭学生受教育的权益,《通知》中进一步明确:凡是具有海淀户籍的目前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和享受城乡低收入人员可申请享受教育救助,按照学生考取院校的不同,救助标准也多少不等;规定凡考取普通高等院校、接受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入校新生和在校学生,经申请每年可获得最高10000元的救助金额;在本市就读普通高中(不含自费择校生)、自费中专就读的学生,每年最高救助金额2000元。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只需向户籍地社保部门提出教育救助申请,随即就可在民政部门的审批通过下享受救助政策。关于救助资金,区政府将每年按照上一年度救助对象人数作为基准进行核算,核定下一年本区教育救助资金,并将其纳入部门预算,切实保障教育救助资金及时到位。               会议要求各街镇工作人员要扎扎实实做好此项涉及民生的利好大事,发挥好各自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务必真正做到落实到人、施惠到人。要求各街镇于10月底前将受助人员名单和相关审核资料整理完毕报送至民政局,早日让有困难的学生获得助学待遇。会议还就救助程序和所需材料为大家做了详细说明和分类指导,通过此次培训,各街镇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理清了思路,为后续救助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做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