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仲裁+执行”联动,帮助申请人更快兑现权益

30.06.2021  19:52

近日,17名某医药公司的前员工因长时间拿不到工资,不得已对公司提起了劳动仲裁。经过仲裁庭多次开庭审理并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调解意愿,员工同意公司分三期给付工资,正当双方等待领取仲裁调解书时,仲裁庭迎来了海淀法院执行局的刘赛法官。

刘赛法官向在场的双方当事人讲明法律文书的严肃性,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若不按期履行仲裁调解书将会影响公司信用,还会造成其他法律后果。

经仲裁机构作出的有给付内容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义务人应当按照裁决和调解书的内容按时履行。一方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的,相对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将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等强制措施,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海淀法院执行局与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联动,执行法官在仲裁阶段提前介入,敦促被申请人履行仲裁文书的给付内容,有助于申请人更快兑现权益。

刘赛法官此次来到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案释法,现场督促企业及时履行法律义务,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劳动者权益等涉民生案件执行的实际成果。



  责任编辑:赵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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