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创建绿色社区
22.09.2014 16:53
本文来源: 林业大学
南省海口市环保局、海口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海口市民政局、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联合在全市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
此次绿色社区建设标准要求居民对社区环境状况满意率大于80%;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的环保公益活动;“绿色社区”的生活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或有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新建社区实行雨污分流。社区环境要求整洁优美,“绿色社区”的各种公共设施要保持完好,各公共场所的环境管理有序;车辆无乱停乱放;社区无裸露土地,地面采取绿化、硬化;无毁绿现象,对古树和名树加以重点保护等。
除了要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和监督机制,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外,“绿色社区”特别要求居民有环境意识。对社区使用环保型商品也提出了一定要求,如社区内单位和居民不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提倡使用获得环境标志或节能标志等对环境友好的冰箱、空调等环保电器。
根据要求,海口正发动全市各社区(小区)组织编写申报材料。今年各社区(小区)报送单位为海口市“绿色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文来源: 林业大学
22.09.2014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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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正茂,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