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再现大规模违法放生 不乏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春节临近,海南省海口市再现大规模非法放生活动。
2月13日,据海口市当地志愿者爆料,近日海口市出现大规模违法放生活动,涉及水生、陆生野生动物种数众多,其中不乏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玳瑁和各种海龟。
志愿者武先生告诉澎湃新闻,放生地点一般在海口美兰区新埠岛附近海岸,海口秀英区美安镇,海口琼山区白石溪三处,“基本每天都放生,每天换不同的地方。有的时候到海南省万宁市兴隆植物园。”
据武先生介绍,2月8日下午的放生,放生人员大概有20人,共有船只两艘,船上并印有南海福慧字样,边防武警勒令他们停船接受调查,但并未阻止他们的放生活动,“大多数生物基本就近倒入了海中,其中也包含部分死去的水生生物。”
而在武警走后,又一批放生人员驾驶船只开船出海放生,从组织者当日发布的明细可见,当日共放生水生生物1000余只,其中备注的海龟即是玳瑁,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共放生3只。
2月13日下午,海口市林业局行政执法支队韩姓队长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这些被放生的野生动物有些是养殖的,有些不是本地的,“此类动物都不能随意放生,这种放生活动对野生动物造成极大伤害,恶性循环,有了市场,会捉捕更多的野生动物,要坚决取缔此类放生活动。”
而在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也对随意放生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对此,该韩姓队长表示,水生动物归海洋与渔业部门管,对于陆生野生动物将根据线索派员进行查处。
自称每日放生所获金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在海口市,这些放生活动早已不是新闻,据央视新闻2017年1月8日报道,由于大规模放生,海口海滩曾出现成群活蛇、死海鳗,这些放生动物难以存活,也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隐患,导致外来物种入侵,而放生热背后是一本万利的放生“产业链”。
以此次组织放生活动的“南海福慧放生供僧群”为例,该组织已在当地组织放生十余年。
“南海福慧放生供僧群”官方简介称,该群2011年成立,每日放生小组2007年8年前成立,“以海南长夏无冬的气候优势,尤其为寒冷冬季不方便放生的善友们提供各种方便。所有的成员以涓涓细流的方式,每天坚持放生海、陆、空各类物命……放生群每天都有小放生,周末有中型放生,大放生群里会提前反复通知。”
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1月28日春节期间,“南海福慧放生供僧群”甚至组织了海陆空大放生、供奉龙王坛城新年祈福活动。
而根据该组织公开的部分放生明细显示,放生一只中海龟单价可达3500元,每日因放生所获金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新《野生动物保护法》禁乱放生
从放生名单可见,很多物种是野外抓来的,因为部分物种并不具备人工繁殖的条件。而南海热带海洋生物及病害研究所的专家则表示,在三亚凤凰岛海面这几年忽然出现许多胖胖的海龟,“一看就知道是经人工养殖而放生的,产业链很长。”
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对放生活动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
“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在对该规定进行解释时说,“对于‘放生’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市场上买的外来物种的放生,如巴西龟和一些鱼类,这种放生是禁止的,而且还设定了罚责,对随意放生外来物种构成刑事犯罪的,还要给予刑罚处理。当地物种同样不得随意放生,而且不能对当地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否则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