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又有新进展

18.12.2014  01:48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2月18日讯     近期,缙云、桐庐、常山等县政府相继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国有林场改革工作,3个县所辖4个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获得通过。至此,浙江省列入国家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的89个林场中,已有60个林场改革方案获得同级政府审议通过。
  缙云等3个县在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充分调查研究所辖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机构人员经费、经营管理等情况基础上,设定了林场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在改革过程中,县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改革方案。一是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国家所有、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林场依法保护经营的运行机制。二是定性定编定经费,明确国有林场公益性质,增挂国有生态公益林保护站。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住房纳入县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四是妥善解决债权债务,通过县财政核销等多种渠道化解历史债务。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将国有林场水、电、路、房纳入当地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享受相应扶持政策。六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保值增值,维护生态安全。(浙江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