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加强森林古道保护利用工作

21.03.2016  08:45
   中国林业网3月21日讯     古道是古代交通的主要通道,也是重要的文化载体,其沿线的村庄、桥梁、驿站、凉亭、古井、庙宇等历史遗迹和山岭、树木、溪流等自然景观,汇集了古村落文化、宗教文化、古树文化、名人轶事、故事传说等,浓缩成古道文化。古道镌刻着祖先文明发展的印记,见证了社会的发展与兴衰,集中展示了当地的自然生态、风土民俗和人文历史,也是寄托“乡愁”的重要载体。浙江现存的古道都分布在大山中、森林里(称森林古道)。据省林业厅初步调查,全省有48个山区县尚存较为完整的古道100余条、近2000公里长,大多历史人文厚重、自然景观优美。去年,省林业厅专门开展了寻找“浙江最美森林古道”活动,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共评选出50条“浙江最美森林古道”,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浙江现存的森林古道面临着巨大的威胁,其贯通性、历史性、人文性和景观性都在急速消失。一是古道碎片化严重。有的被公路覆盖或部分截断,有的被改造成水泥台阶和路面失去了原有的韵味和美感;二是自然侵蚀严重。随着农民脱贫下山、外出打工等,古道承载的交通功能逐渐消失,长期无人行走,古道日渐荒废、杂草丛生;三是人文古迹受损严重。古道沿途的古桥、古庙、古建筑、古村落等得不到有效维护,损坏严重;四是设施建设和管理缺失。古道沿途缺少相应的安全和生活卫生设施,大量游客上山后留下的生活垃圾随处可见,对森林防火也构成了严重威胁。
  省林业厅要求全省林业系统,特别是古道资源较多的重点县要加强森林古道景观资源的保护、修复和利用。一是加强本底调查。古道资源较多的重点县要全面开展域内森林古道普查,摸清家底和保存状况,制定保护、修复与利用的规划或方案。二是加快修复保护。按省林业厅下发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古道所在地按照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和历史遗迹、弘扬森林文化和民俗文化、突出实用性乡土性和修旧如旧等原则,对现存森林古道进行抢救性保护,并完善保护管理工作。三是科学开发利用。积极推动各重点县把森林古道沿线的古村落、古树名木、高山湿地、古建筑等自然文化遗产串联起来,结合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人家建设,培育形成森林休闲养生新业态,满足日益增长的“向森林要健康、走古道忆乡愁”的民生需求,使森林古道重新焕发出活力,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浙江省林业厅)